四川:中心镇要怎么改革?定下什么目标?详细解读来了

2020-09-16 09:33:40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编辑:覃贻花

据“四川建设发布”消息,近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中心镇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川委办〔2020〕1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巩固深化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成果,推动中心镇做大做强,夯实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底部基础。

《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有哪些?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分别是什么?特色亮点体现在什么方面?为实现目标提供了怎样的组织保障?解读来了!

出台背景及意义

2019年10月,我省启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通过改革,全省乡镇数量(不含街道办事处)由4252个降低到2771个,减幅达34.8%,从根本上改变了“多、小、密、弱”现状。一批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实力较强、配套设施较全、发展潜力较大、区域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中心镇不断涌现。在全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会议上,省委书记彭清华作出重要指示:这次改革的标志性成果,是一大批中心镇将迅速崛起,起到承载产业集聚、分担县城功能、支撑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要求抓紧研究出台做大做强中心镇的指导意见。

2019年12月,在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上明确提出要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研究制定做大做强中心镇的政策措施,将中心镇的培育创建工作作为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该项工作也纳入了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事项。可以说,推进中心镇改革发展是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切实把改革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的重要内容,具有重要意义。

有利于夯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干多支”战略部署的底部基础

2020年1月3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提出推动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打造“一极两中心两地”;7月10日,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加快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决定》,明确以“一干多支”发展战略作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支撑。中心镇是促进产业、人口及各类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聚集的重要空间形式,是夯实“一干多支”战略的重要底部基础,加快推动中心镇改革发展,有利于对于助推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打造高品质生活宜居地。

有利于促进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小城镇上联城市、下接农村,居于乡之首、城之尾,是我省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是承上启下、联接城乡的关键层级。2019年3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的意见》,提出了“科学规划县域乡村布局,分类确定中心镇、一般乡镇,优先建设中心镇”。2019年7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发展壮大中心镇,加快实现由镇向城转变,争取发展成为县域副中心”。中心镇是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人口较多,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实力较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较健全、发展潜力较大,对周边乡镇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小城镇。其发展方向是县域副中心和现代新型小城市,既与县城有机衔接、互补协调,分担县城功能,又能辐射带动周边乡镇和广大农村。

有利于重塑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

本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重塑了县域经济地理的新版图,各地按照“顺向调整”的原则,采取县城周边的往县城并,一般乡镇往中心镇并,并较大幅度拓展和预留了中心镇的发展空间。推动中心镇做大做强,加快建设成为县域副中心,在全省形成“面上有提升、点上有突破”的小城镇发展格局,将构建起县域内多点支撑、协同发展的生产力布局和新型城乡形态。

主要目标

《关于推进中心镇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分了三个层级,存在递进关系:

一是各地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根据重塑后的城镇体系结构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在县(市、区)国土空间规划中,精准定位中心镇名单及数量,并进行重点培育。这里中心镇是一个广义范畴,是指距离城市(县城)有一定距离,区位交通优势突出,产业实力较强,场镇人口较多,基础设施较为健全,在片区范围内处于中心地位,对周边乡镇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建制镇,具有成为县域副中心的潜力。

二是从2021年起,省住建厅牵头相关省直部门,按照“优中择优、分类培育、宁缺毋滥”的原则,对于达到考核指标要求的中心镇,每年组织考核验收并报省政府批准后命名一批综合实力强的“省级百强中心镇”,经过5年努力,到2025年底共培育创建200个左右“经济发达、配套齐全、环境优美、文化厚重、治理完善、辐射广泛”的省级百强中心镇。

三是推动有条件的省级百强中心镇发展成为县域副中心和现代新型小城市,切实起到承载产业集聚、分担县城功能、支撑县域发展的重要作用。

同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培育的原则,结合全省各地自然条件、经济条件、发展定位的不同,《意见》提出了要按照“城市化发展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三类分区,分类别推进中心镇发展改革工作。

重点任务

促进全省中心镇改革与发展的重点是实施“6+5”培育计划,即深入实施“6大提升工程”和“5项改革措施”。

6大提升工程

一是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主要构建便捷交通网络和配套完善基础设施,着力完善城镇功能;

二是实施公共服务提升工程,主要有效改善住房条件、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教育文体均衡发展和加大养老扶幼支持力度,着力增进民生福祉;

三是实施产业集聚提升工程,主要优化产业结构、做强产业平台和创新产业业态,着力强化产镇融合;

四是实施环境风貌提升工程,主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城镇风貌管理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着力打造美丽城镇;

五是实施文化传承提升工程,主要保护传承文化遗产、创新发展传统文化,着力彰显人文特色;

六是实施城镇治理提升工程,主要建立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城镇治理精细化,着力释放基层活力。

我们通过实施“6大提升工程”(含16项具体任务),进一步提高中心镇综合承载力,促进中心镇高质量发展。

5项改革措施

一是创新规划编制。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支持中心镇单独编制或与辐射范围内乡镇共同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善中心镇建设专项规划,积极推动中心镇开展城市设计。

二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扩权赋能,重点扩大在中心镇建设管理、市场监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方面的行政权力;创新机构设置,支持中心镇在限额内综合设置党政机构,因地制宜设置特色机构;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中心镇权责清单和事权准入制度,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内容。

三是深化财政和融资制度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建立激励中心镇发展的财政奖补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研究制定支持中心镇建设发展的投融资政策。

四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建设,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依法依规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强化用地保障和管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向中心镇倾斜。

五是完善人才振兴制度。夯实基层队伍,在人员编制上给予中心镇重点倾斜;深化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保障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的社会保障服务。

通过实施“5项改革措施”(含12项具体举措),加快相关领域改革创新,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中心镇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保障。

特色亮点

2017年8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拓展“百镇建设行动”培育创建特色镇的意见》(川委发〔2017〕22号),这是过去三年,最重要的小城镇建设顶层设计文件。本次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中心镇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川委办〔2020〕1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以往传承延续的基础上,结合当前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成效,进一步优化提升,又有所创新,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注重传承延续

2013-2020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先后开展两批次“百镇建设行动”试点,共选择培育了600个综合实力较强、辐射能力较好、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小城镇。在全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背景下,在“百镇建设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和即将收官之际,开展“做大做强中心镇”行动,从打造培育“百镇建设试点镇”提档升级为“省级百强中心镇”,将进一步优化与提升、传承与延续小城镇发展建设经验,有利于在全省形成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格局。

突出规划引领

围绕精准定位中心镇培育范围,要求各地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的城镇布局,以正在启动编制的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重要依据,在国土空间规划的城镇体系中明确当地中心镇数量、规模结构和功能定位。支持中心镇单独编制或与辐射范围内乡镇共同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同时,以要求加快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中心镇建设专项规划,积极推动中心镇开展城镇风貌设计,有效解决我省场镇建设普遍存在的杂乱无序、风貌不协调、“能住不能看”的问题。

创新培育模式

在培育模式上遵循“优中择优、分类培育、梯级推动”的原则。考虑到我省各地资源要素禀赋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在培育模式上不搞“一刀切“,而是结合主体功能区规划,首先按照城市化发展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因地制宜分类别培育一批“省级百强中心镇”;其次推动有条件的“省级百强中心镇”发展成为县域副中心;最后对达到小城市设立标准的中心镇,推动发展成为现代新型小城市,是一个渐进式的培育过程。

细化具体任务

本着《指导意见》更具有指导性、务实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提出了“6大提升工程”和“5项改革措施”的培育计划,明确了高质量建设方向及工作重点。后续还将制定《省级百强中心镇考核验收办法》《省级百强中心镇建设技术指南》,按照三个区域分别制定考核验收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具体要求,落实具体任务,有针对性地指导地方开展培育建设工作。

破除体制障碍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小城镇建设资金短缺、用地指标紧张、人才支撑乏力等现实问题,从破解行政管理、财政管理、用地管理等体制机制障碍出发,加快相关领域改革创新,为做大做强中心镇注入动力活力。

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

提出了按程序建立推进中心镇改革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做好综合协调、组织推进、督促落实等工作,明确省市县镇四级责任主体。

加大支持力度

从2021年起,按照力度不减的原则,继续从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支持中心镇改革发展工作。同时,要求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资金和项目统筹,形成工作合力。

强化考核激励

研究制定《省级百强中心镇考核验收办法》,明确申报条件、评选程序、激励政策、监督管理以及考核指标体系等要求,对通过考核验收的中心镇,按程序报省政府批准后命名为“省级百强中心镇”。每两年对已命名的中心镇进行复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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