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成都将落地实施驾驶证电子化、货车电子通行码等12项便利措施

2021-05-31 06:26:25来源:红星新闻编辑:覃贻花

5月3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了解到,2021年6月1日,公安部新推出的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将在成都正式落实实施。其中包括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试点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等。

一、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

自2021年6月1日起,在成都、天津、苏州3个城市试点发放机动车电子驾驶证。

电子驾驶证与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全国范围内有效。驾驶人可通过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驾驶证,在办理交管业务、接受执法检査时出示使用。并拓展客货运输、汽车租赁、保险购置等社会应用场景,为驾驶人提供在线“亮证”“亮码”服务,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出行。

二、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

(一)调整考试预约时间

6月1日以后申请预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考试的,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30日调整为20日;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间隔时间由40日调整为30日,减少待考时间。

(二)调整异地分科目考试次数

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变更考试地的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过3次。

三、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

积极推动清理全城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的政策,除城市核心区等特殊区域个别道路外,其他道路为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通行预留时间窗口,每天允许通行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小时。

货车确需在禁限行时段路段通行的,进一步筒化申请手续,公安部将在南京、南昌、海口、乌鲁木齐4个城市试点通过“交管12123”APP申请电子通行码。6月份起,成都交警将推行货车电子码便利措施,群众依据货车排放标准,可以在“蓉e行”公众号上申领不同时段的成都市货车电子通行码,允许持码车辆进入限行区域。

四、缓解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

在城镇老旧小区周边选择具备条件的支路划定允许夜间、周末、法定假期停车路段,明确停车时间和停放要求,设置相应的交通标志标线,允许车辆临时停放。

五、便利老年人线上线下办理交管业务

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使用亲友的“交管12123”APP账号,由亲友网上代办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补领检验合格标志、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遗失补证、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换证业务。

六、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

(一)自2021年6月1日起,持军队、武警部队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业务(含现役、退役人员)时,系统将自动核査、自动比对军队或者武警部队驾驶证信息。

(二)办理持军队、武警部队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业务(含现役、退役人员)时,军人在部队的驾驶经历和驾龄可以连续计算。

七、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

(一)便利延期换证。对出国(境)人员因新冠疫情无法回国(入境)及时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可以委托国(境)内人员申请延期办理。对无法提交身份证明、委托书原件的,可凭复印件或者影像打印件办理延期业务。

(二)提供救济措施。2021年底前未及时换证、审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应当在回国(入境)后6个月内正常办理驾驶证换证、审验手续,恢复驾驶资格。

八、试点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

20个试点城市的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即非川A号牌车辆)在成都市辖区内交易的,可在成都市完成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实行车辆交易登记一地办理、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方便群众在车辆转入地直接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无需两地往返,更好促进二手车流通。

适用车辆:非营运(含非营运、营转非、出租转非、预约出租转非)小、微型载客汽车。

试点城市:天津、太原、沈阳、上海、南京、苏州、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南昌、淄博、郑州、武汉、深圳、南宁、重庆、成都、昆明、西宁。

九、推行办理交管业务网上委托

对群众不方便本人现场办理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不需要再出具纸质委托书,减少证明材料,方便群众即时委托、远程委托、异地委托办事。

网上委托业务范围:1、机动车业务:注册(新车上户)、变更(变更使用性质、车架号、发动机号、车身色、车主姓名等,但是不含变更共同所有人)、转移(辖区内过户)、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补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抵押/解除抵押、质押/解除质押、申领新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注销(不在境内使用、因质量问题退车)变更备案(加/拆装残疾人辅助操纵装置);2、驾驶证业务:补换领驾驶证、驾驶证转入换证、驾驶证注销、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延期。

十、推行机动车抵押信息在线核查

积极推行公安交管部门与银保监部门、金融机构信息联网,简化办理抵押登记程序。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营业执照及公章在全国信息系统统一留存的,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可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需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主合同。

十ー、全面推行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

在部分省份试点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査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公安交管部门与银保监部门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共享,实现在全国范围内办理交管业务时,网上核査交强险信息,群众无需再提交纸质交强险凭证。

十二、试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

在推行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的基础上,在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重庆、四川6个省(市)试点证据材料网上查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后,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查阅、复制交通事故现场图、勘查笔录、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实现“现场查阅”扩展到“网上阅”,为当事人提供更多査询渠道和便利。

红星新闻记者 张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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