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校外培训机构运营时间严格落实“三个不得”

2021-08-07 07:07:01来源:四川日报编辑:顾强

●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再收取义务教育阶段学员今后参加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的培训费

●培训机构如果聘用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一经查实,可直接吊销违规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证

赵荣昌 四川在线记者 李寰

为进一步巩固全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成都日前印发通知,即日起开展“双减”试点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督办暨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

根据通知,自7月中旬开始,成都各区(市)县不得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成都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再收取义务教育阶段学员今后参加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的培训费。如有此类情况,培训机构应当无条件地全额退还学生家长上述费用。

即日起至12月底,成都将从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是否取得办学许可、培训机构是否按要求在监管平台上实名登记学员信息、聘用教员是否合规等7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

课后服务推行“弹性上下班制”

为让学生学习更好地回归校园,成都将通过建立课后服务准入制度、课后服务资源库,引入校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和行家里手,支持和丰富中小学课后服务。针对课后服务,推行教师“弹性上下班制”,统筹安排教师工作和休息。

同时,成都将进一步提高初中毕业生普高升学率、大力提升中职学生升入高校的升学率。力争到2025年,每个区(市)县至少有1所省一级示范高中,中小学优质学校覆盖率达到70%。

重点治理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等

“回头看”行动将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运营时间,严格落实“三个不得”要求:培训机构不得在学校正常行课期间组织学员补课;平时线下培训时间不得超过晚上8:30(每课时不超过45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线上培训不得超过晚上9:00(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

通知还明确,培训机构如果聘用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一经查实,可直接吊销违规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证。对违规教师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和开除等处分,同时扣减绩效、没收违规所得、取消荣誉、降职降级、取消教师资格等处罚。

“回头看”行动将持续到今年底,全面清理和取缔无证无照、有照无证但又实施学科类培训的“黑”机构成为重点。今年,成都市将分类修订标准,落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核登记工作,义务教育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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