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最高检“无罪抗诉”第一案 体现司法进步
质证焦点:有无作案时间 物证去了哪儿?
12月27日,作为陈满案委托两位律师之一,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研究中心主任易延友教授也抵达海南海口市。易延友称,陈满案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请抗诉冤假错案第一案。他认为,最高检的抗诉是一个意义重大的法治事件,体现了司法的进步。多年来,最高检只有在不满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或者罪轻判决的场合,才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要求重审。而陈满案,最高检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有误为由,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求改判被告人无罪的抗诉,尚属首次,可以说史无前例。
12月1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向陈满案的再审辩护律师王万琼出具了《出庭通知书》,告知了再审开庭时间和地点。
12月26日,王万琼律师还在整理陈满案的质证意见,她说有一万多字,“焦点还是在作案时间和物证上。”
据王万琼介绍,早在2014年2月22日,她和易延友教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陈满案再审申诉书”。
申诉书中说:陈满根本没有作案时间,也没有实施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应当宣告陈满无罪。
王万琼认为,证人证言都显示陈满在案发时间里在装修地点加班和看人打麻将,并且证人之间的证言相互印证,恰恰证明陈满完全没有作案时间。此外,“证据根本不足以证明陈满实施了杀人放火行为”,本案本来也可以有证明杀害钟作宽的凶手究竟是谁的证据,那就是遗留在案发现场的带血衬衫、现场遗留的各种刀具等。遗憾的是,这些证据所依赖的实物均已遗失。
华西都市报记者 梁波 唐金龙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