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失信行为划分四个等级 严重者列入“黑名单”管理

2015-12-29 12:18:37来源:四川在线遂宁频道编辑:邓强欧欢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讯(记者 欧欢)日前,遂宁市食药监局出台《遂宁市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实施办法(试行)》,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办法》,遂宁将采集整合生产经营者信用信息、建立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确定生产经营者信用等级、实施信用分类差异化管理,并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食药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信息进行管理。

  《办法》明确企业“安全信用”等级划分,从低到高依次划分为严重失信、失信、基本守信、守信四个等级,严重失信者将被列入黑名单进行管理,各级部门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也将依法对失信企业采取限制措施。据悉,该办法有效期为两年。

  据了解,有证据证明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故意掺杂使假、以次充好、非法添加、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且未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的,或未按要求采取召回措施,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等六种情形将被确定为失信等级。因违法被撤销相关许可或批准证明文件的、或被吊销许可证等情形将被确定为严重失信等级。

  据遂宁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每年3月初,食药品监管部门将向社会集中公布上一年度的严重失信等级、失信等级和守信等级的生产经营者名单。“对于严重失信的企业,食药监管部门将照《遂宁市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将其纳入全市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向社会公布其信用等级及违法违规情况,以及提请工商行政管理、卫生行政等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或变更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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