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古蓉媛)“社会捐赠款物管理是否规范?分配是否透明?使用是否合理?”近日,什邡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对什邡市红十字会和慈善会进行了暗访,发现存在捐赠款物管理使用问题,在派驻五组的督促下,两个部门迅速行动,很快出台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来自社会各界的爱心款物的管理、分配、使用流程进行了规范。
疫情发生后,1月28日,什邡市红十字会和慈善会对外发布接收爱心捐赠的公告。初步统计,截止2月6日10时,什邡市红十字会收疫情防控捐赠款物共计22.4028万元,其中:捐款8.041万元,捐物14.3618万元;市慈善会共接受捐赠资金300.11万元,接受捐赠物品空气净化片10000片、喷壶20个、泡制瓶20个。
为保证捐赠款物“物尽其用”,什邡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有效发挥监督作用,确保爱心善举“不蒙尘”。“盯紧捐赠款物的接受、使用分配管理环节,把可能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作为重点督查点位,确保捐赠款物用于疫情防控。”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潘显芬介绍。
“蓝剑饮品集团捐赠价值10.31万物品,定向捐赠给什邡市疫情防控卡点及3家定点医院,已由爱心企业直接配送到受赠单位……”捐赠款物的最终去向是督查的重点,在检查了捐赠款物来源、管理台账、入库登记及流程等关键点后,督查组向市红十字会问到了具体款物的流向。“款物的来源、去向都会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及时公示。”什邡市红十字会负责人补充回答到。
“请问你们医院是否收到过红十字会或者慈善会捐赠的款物?”“都分别收到多少?有没有具体的台账?”……为确保爱心捐赠款物真正用到疫情防控中,督查组还按照相关台账抽查了受赠单位。
“社会爱心捐赠款物背后,是全民族共同抗‘疫’的行动实践,容不得蒙半点尘!每一笔款物用到疫情防控中,发挥应有作用,才不会辜负大众的爱心。”什邡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疫情防控中,我们还将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整改,对这个特殊时期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一定从速、从严、从重处理!”
疫情防控期间,什邡成立14个监督检查组,重点针对各相关单位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交通运输等工作部署落实情况,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市49个市级部门和11个乡镇(街道、经开区)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同时,面向社会发出公告,公布问题线索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截止目前,共开展监督检查16轮167次,并延伸督查171 个村(社区)、 27 个医院(卫生院)、20个农贸市场、10个养殖场,督查药店、宾馆、超市、茶馆、饭店等若干,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4个,发出通报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