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德阳消息 “胡安洋身为中共党员和公职人员,违反群众纪律,收取贫困户危房改造费用,影响党员干部形象,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经镇党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胡安洋党内警告处分。”近日,一件由省纪委信访室转办的扶贫领域信访件,历经初核、审查调查、审理、立案等程序后,尘埃落定。
近年来,中江县纪委监委持续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对所受理的每一个信访件都坚持“一名领导、一次研判、一个核查组”的“三个一”工作模式,通过畅通信访渠道、审慎分类处置、信访提级办理、强化督查督办等措施,全力做好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的查办工作,为我县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每一件信访举报都被提级办理
“之前反映村干部的信访件一般都按照管理权限转交乡镇纪委办理,很多信访件的办理质效都不高。针对这一问题,自2018年以来,对于反映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信访件,一律由县纪委监委直接调查处置。”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所有扶贫领域信访件受理后都统一归口、分类处置,实行台账式管理,特别是涉及到脱贫攻坚领域的信访问题,信访室都会第一时间优先处置,在最短时间内完成由信访室-案管室-监察室,或者由信访室直达监察室的流转过程。
每一个细节的背后,都有值得深挖的违纪线索
“这一信访件的可查性较高,我们会仔细核查,决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违纪行为。”这是中江县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在承办该信访线索时的承诺,掷地有声。信访办理进入初核阶段以后,找群众座谈了解、接触举报人、调取相关证明材料……随着案件调查的不断深入,一个原本并未出现在该信访举报中的名字,慢慢浮出了水面——胡安洋,中江县联合镇村镇所所长。经核查组多方调查发现,他才是隐藏在违纪事件背后的真正授意者。在联合镇狮桥村蒋某等10名贫困户的危房改造过程中,胡安洋以跑手续为由,授意该村村干部唐某等3人向每户贫困户收取500元的好处费,共计10户5000元,随后唐某等人将该笔资金交给胡安洋。案发后,胡安洋于2019年3月将该笔款项交由唐某分别退还给蒋某等人。核查完成后,中江县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将该线索移送联合镇纪委立案查处。
每一封信访举报件都将被跟踪到底
随着党中央打虎拍蝇力度的不断加强,“群众监督”已成为监督广大党员干部依纪依规依法履职的重要途径之一。对所受理的每一个信访举报件,县纪委均安排有专门的科室及人员,在执行严格的分析研判及签批程序后予以分流,并不断强化机关各室的督查督办职能,将每一封信访举报件都跟踪到底,确保问题线索不流失,让老百姓关心、关注的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让纪检监察真正成为老百姓的“身边人”和“贴心人”,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陈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