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买卖起纠纷,双方闹上法庭,法官当起“调解人”

2024-04-22 19:07:45来源:编辑:侯冲

四川在线消息 近日,在绵竹市人民法院汉旺法庭内,被告王某向原告杨某当庭支付了3500元,这起标的额仅6000余元的买卖合同纠纷,在历时5个小时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王某连声表示感谢,并向彭法官递交了亲笔写的检讨书,这背后其实有一个插曲。

原告杨某和被告王某之间存在装饰装修材料的买卖关系。结算后,杨某发现漏算了一笔6000余元的材料款,于是向王某追讨,但王某以已经结算为由拒绝支付,导致双方产生纠纷。汉旺法庭受理此案后,经过调查和辩论,承办法官试图在庭审中进行调解,但王某初时坚决不同意。

然而,在庭审宣判前的关键时刻,王某意识到自己可能败诉,开始大闹法庭,甚至多次打断庭审,场面一度十分紧张。面对这种情况,承办法官决定请求法警到场维持秩序,并考虑对王某采取司法惩戒。

在得知可能面临司法惩戒后,王某的态度变得更加激烈,甚至威胁法官。此时,分管法庭的副院长付元勇及时介入,对王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引导他理性对待法律判决。

在交谈中,付元勇了解到王某家庭遭遇电信诈骗,损失巨大,且认为原告杨某的材料报价过高,因此试图逃避支付漏算的货款。面对这一复杂情况,承办法官彭军展现出了高度的理性和宽容,再次与王某沟通。

最终,在彭军的调解下,原告杨某同意被告王某支付3500元货款以解决纠纷。而针对王某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考虑到其认错态度和当庭履行的情况,法院决定对其进行训诫,并要求其提交书面检讨。(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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