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曲]
曾有两业主起诉业主委员会
随后,棕榈岛王某某、李某某两位业主起诉业主委员会,认为业主委员会签订合同不合法等事项。2015年12月2日,通川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二原告诉讼请求。
2015年12月7日,达州市房管局协同朝阳街道办事处、马房坝社区,召集金房物业、清新物业、业主委员会召开协调会,要求金房物业尽快移交物业管理权。截至2016年2月23日凌晨3点,清新物业入驻前,金房物业仍未移交物业管理权。
□本报记者 李道全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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