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台湾网站买24支"仿真枪" 达州小伙被判无期徒刑

2016-05-05 05:19:55来源:华西都市报编辑:刘波

获刑 被判走私武器罪两次审理被判无期

家里的稻谷成熟了,而儿子被带走了。2014年9月8日,刘行中和家人收了稻谷并晒干出售后,赶往福建。

在泉州看守所,刘行中见到了刘大蔚,“他还是跟我说,网上买个仿真枪,怎么就成了走私武器了,想不通。”

刘行中说,儿子是个军事迷,从小就爱玩玩具枪,“他一直很听话的,没有犯过事儿。”家住农村的他们,在城里租了个铺面做小生意。铺子里就卖得有那种玩具枪,刘大蔚就喜欢摆弄,放假了或者过年了,就跟他妈推个车车去赶场,到乡镇上去卖。

“他自己倒腾这些玩具枪,拆了又装好,装好又拆了,然后就会修了。”刘行中说,刘大蔚跟着母亲去赶场,遇到别人买的玩具坏了他就帮人家修,大家都夸这个小娃能干。

这次,刘大蔚网上购买仿真枪,也给父母商量了一下,想买来摆在家里当装饰。

“他跟我说,就想买两三把,但是对方要20支才发货,总共要3万多元。”刘行中说,他当时也看过那个网站,上面写着“游戏BB枪”,心想应该没有啥子问题,人家网上都可以公开卖。

根据刘行中的介绍,记者登录刘大蔚选购仿真枪的“XX武器空间”,是一家台湾网购平台,网站广告为“生存游戏配件贩售”,设有“台湾生存BB枪”专区。

据了解,台湾的生存游戏,类似于大陆的真人CS。刘大蔚的母亲胡国继说,当时也想了一下最坏的情况,可能会被罚款或者关几天。

但是,“最坏的情况”比他们想象的要严重得多。2015年4月,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武器罪,判处刘大蔚无期徒刑。

刘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同年8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二审,维持原判。

申诉 称无走私武器意图“即便走私也是卖家所为”

2015年11月,在刘大蔚被福建高院二审维持原判三个月后,徐昕作为代理人,向福建高院提起刑事申诉状。

接受记者采访时,徐昕表示,刘大蔚作为多年的军事迷,他喜欢摆弄玩具枪,网购仿真枪仅出于收藏娱乐目的,“如此量刑,没想到。”

在申诉状中,请求撤销刘大蔚的原有判决,启动再审,改判无罪。

申述状称,刘大蔚绝无走私武器的主观故意,更无走私的客观行为,其行为社会危害性极低,远未达到需以刑法严惩的程度。

关于走私行为,申诉状中说,刘大蔚本人没有任何走私的客观行为,既没有违反海关法规,共谋实施走私行为,也对卖家的行为不知情。刘大蔚不仅除网购外未实施任何行为,也从未实际收到所购的仿真枪。卖家包邮,刘大蔚没有支付运费,卖家在台湾装入何种枪形物寄送、是否寄送、如何将货物运到大陆、是否经报关,刘大蔚不知情,他单纯的网购行为不具有任何走私的行为特征。况且运送货物的行为与刘大蔚无关,无论是否认定为枪支,无论寄送何种货物,无论寄给刘大蔚还是其他人。运送货物的行为由卖家实施,即使认定走私,也是卖家所为。

同时,查扣物、海关开箱视频中的枪形物、鉴定对象、网页上的枪形物与刘大蔚所购仿真枪皆不具有唯一的对应性。

刘大蔚在申诉材料中还称,他对仿真枪藏在饮水机的情况不知情,“商家并没有跟我提起过,枪形物是装在饮水机里面的,否则,我收货时,开箱验货,发现只是饮水机,我会直接拒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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