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公车改革 市级机关只保留107辆应急用车

2016-08-12 06:47:16来源:华西都市报编辑:陈乐记者:曾业

封条上标注有封存时间等信息

待审的各单位公车改革方案已堆成小山

6月29日以来,在达州范围内,数以千计的市级机关及各区县、乡镇的公务用车,都被贴上封条后停放到指定位置。上班期间,提着公文包或携带文件夹挤公交、招的士、打滴滴的公务员,成了达城大街小巷内一道新的风景。

与此同时,设置在达州市发改委的“车改办”办公室内,堆放着如小山一样的文件。这些文件,来自达州的137个市级机关。按照要求,每个市级机关单位都必须上报一份切实可行的公车改革方案,全部需要审查批复后方可实施。

继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在6月30日完成了取消车辆封存工作后,截至8月10日,达州各县市区及乡镇,已完成取消车辆的封存工作。这标志着达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逐渐进入“深水区”。

【用车之变】

乡镇政府用车要排队

市级机关用车须申请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后,我们镇只保留了一台公务用车,只能用于机要通信应急,非特殊情况、紧急情况不能单独派车。”8月1日,星期一,达州市大竹县清水镇政府的党政办特别忙碌,好几位前来申请派车的公务人员,都“碰了一鼻子灰”。他们不相信:达州市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竟然会这么快就推行到了乡镇一级。

乡镇的党委政府,拥有众多公务职能,公务用车尚未取消、封存以前,忙碌的时候几乎每天都不够用。突然听说全镇只有一台公务车了,大家一时还不知道如何应对。为此,清水镇党委、政府经研究后,决定先分轻重缓急,在保障机要通信应急用车前提下,让有公务在身的公务人员排队用车,同时以“私车公用”的方式处理一般性公务,再研究报销费用问题。

与乡镇不同,达州的市级机关虽然也被取消、封存了公务用车,但根据《达州市市级机关公务出行保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确需用车且保留车辆无法满足需要时,在保证节约和提高效率的前提下,可临时租赁社会车辆。但对租用车辆有具体要求:仅限于达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购买社会服务要求,公开招标确定的汽车租赁公司的车辆。

记者通过走访多个市级机关获悉,目前,达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按规定确定了3家汽车租赁公司。市级机关出现上述情况时,可向达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申请临时租赁社会车辆,待该局备案并批复同意后方可用车,且实行“一事一批”、“一事一租”,租车经费须在办公经费及相关工作经费中列支,不得单独预算租车费用。

【为什么改】

有效降低行政成本

建设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

6月23日,达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部署会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段再青指出,达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目的,是要通过建立符合达州市情的新型公务公车制度,在保障普通公务出行的基础上,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推进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建设。

本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的基本思路:坚守“有利工作、真正节支、廉洁车改、机制转换”4条底线,认真贯彻实施《达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不得擅自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该取消的公务用车要坚决取消。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及市级相关部门要分类保障公务出行,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推动广大公务人员转变公务出行观念,确保一般的公务出行主要通过社会化方式进行保障;要提高保留车辆的使用效率,重点保障好机要文件递送、突发事件处理等公务,切实保障好基层调研、下乡等公务出行,不能因为改革而影响正常公务活动的开展。

【具体咋改】

A

制度保障

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市级公务用车总量控制在107辆

“《达州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意味着达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达州市政府工作人员介绍,《方案》明确,改变传统的公务用车保障模式,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公车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基本形成符合机关实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调研、行政执法、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改革后,达州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县级每人每月1040元、科级每人每月650元、科员及以下和机关工勤每人每月500元。公务交通补贴列入财政预算,按月发放,用于保障公务人员在规定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

《达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也明确规定:达州的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将实行总量控制,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用车等10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执法执勤用车除外);每个县(市、区)本级保留不超过65辆应急和机要通信用车,乡(镇)保留车辆必须按照有编有车保留。改革实施后,达州市各级纪检监察和审计机关将加强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B

车辆处置

报废或拍卖取消车辆

所得收入抵扣税费后上缴国库

截至6月30日,达州市对137家市级机关单位取消车辆全部封存停驶。此后一段时间,达州人的朋友圈不断曝出公务用车被封存的照片。8月9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在达州市政中心综合楼停车库内看到,这里停放的已被封存的车辆大约上百台,有高档小轿车,有城市小越野,也有高大上的大越野,部分车辆的车身已布满灰尘。

记者从达州市政府获悉,对取消的公务用车,将由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作为处置依据。根据评估结果,按照国有资产处置规定,进行报废处理或公开拍卖处置,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评估机构和拍卖机构,将由达州市国资委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确定。处置公务用车所得收入,抵扣相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同级财政。

与此同时,达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建立行政执法和调研用车统一集中管理平台,核定一定数量车辆编制,主要用于保障行政执法和市级机关应急机要、调研等工作需要,力争两年内建成。按《达州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等车辆配备更新时,应当使用新能源汽车;其他公务用车配备更新时,一般应为国产自主品牌汽车或新能源汽车。

C

人员安置

司勤人员可竞聘上岗

同时将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

公务用车被取消后,大量的司勤人员需要安置。对此,《达州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了明确:各参改单位应根据保留公务用车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中,采用竞聘上岗等方式综合择优确定上岗人员。

其他在册正式司勤人员,坚持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合理流动、提前转岗、解除人事关系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对于未留用人员,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各项社会社保关系,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或按属地管理原则提供相应的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

具体安置工作中,安置到事业单位的司勤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申请转岗,转岗时不受在本单位所聘岗位工作不少于三年的规定限制。事业单位(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接收人员,编制、岗位已满的,允许政策性暂时超编超岗,逐步过渡到核定的编制和岗位内。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曾业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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