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郎”酒 通川区3家副食店被罚

2018-01-12 06:04:0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顾强

华西城市读本讯(刘莉 雷波记者李兴罡)2017年12月12日开始,为期100天的“红盾春雷行动2018”拉开序幕,达州市通川区工商质监局为保护老百姓合法权益主动作为,针对重点领域和场所打响攻坚战,助力百姓放心消费。

行动中,执法部门多管齐下,首先对辖区的大中型超市销售的商品条码进行专项整治,在检查中发现,商家使用假冒条码和过期条码现象不少,有的甚至伪造伪造条码。针对这些问题,执法人员除了对超市管理者法规宣传,对其违规行为责令立即整改,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作出了处罚。

在打击违法经营活动中,发现某美容公司发布违法广告,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并罚款10000元。发现辖区某品牌珠宝店开展“消费者到店预存298元,获得300元现金提货卡,并免费赠送1288元的“DW”手表一只”的促销活动,执法人员将店内库存的8只手表委托给“DW”商标持有人鉴定,鉴定结果为珠宝店赠送的“DW”手表系侵权商品,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在打击假冒行动中,发现达州火车站附近有3家副食店销售假冒驰名商标“郎”牌的白酒,并最终从里面查获100瓶“郎”白酒,经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打鉴定系假冒“郎”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3家销售假冒“郎”牌白酒的经营户分别被处以0.5万元、1.5万元、1.8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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