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 企业如何缓缴社保?个人社保待遇能否按时发放?达州市社保局答九问

2020-02-12 11:50:2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金婵娟

四川在线达州消息(记者 钟文博)临近2月中旬,疫情期间个人社保待遇能否按时发放?企业未能按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等业务怎么办?2月11日,记者带着问题采访到了达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副局长王超。

一、疫情期间用人单位如何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

王超:全市社保机构在开展办理参保登记、人员增减、基数申报等对公业务时,可以通过QQ、微信等网上经办方式予以在线经办。

其中,市本级参保企业可在达州市社保局QQ群“社会保险交流平台”,群号183831240中咨询经办。机关事业单位办理相关事宜可在QQ群“达州市社保局机保业务”,群号181204816中咨询经办。群空间内,提供《社会保险费申报表》《职工增减变动申请表》等申报文档。经办单位可在群内按要求填写相关资料进行申报,我局将及时接件并按流程办理。

二、疫情期间用人单位在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时需要注意什么?影响参保人员个人的权益吗?

王超:受疫情影响,企业未能按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等业务的,可通过网厅、手机APP、传真、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途径向社保关系所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备后,将社会保险申报缴费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的三个月内。

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难以在缴费期内足额缴纳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的参保企业,可向社保关系所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予以缓缴,缓缴期限原则上自欠费之月起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参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到期补办时,对参保企业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对参保职工个人不收取利息,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

三、灵活就业的参保人员如何办理相关业务?是否能“不见面”办理?

王超: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办理个人参保登记,参保信息查询、修改,关系转移等业务,可电话咨询,预约办理。

四、若未能及时办理定期缴费怎么办?

王超:对于未能及时办理定期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对于外出返乡务工未缴纳2019年养老保险费用的,缴费时间可延长至疫情结束后。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五、如果需要办理工伤保险待遇该怎么办?若医护人员因疫情涉及工伤保险报销,有绿色通道吗?

王超:工伤保险待遇相关事宜可直接电话咨询,预约办理。对已参保并被认定为工伤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处理,开辟工伤待遇支付快捷通道,按承诺制要求,精减证明材料,及时落实相关待遇。

六、因疫情原因,用人单位未能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

王超:用人单位申请时限将延长。因疫情原因无法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30天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用人单位,应在法定申请时限内,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方式主动向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座机3322255;手机13036643558)。经同意延长的时间不计算在法定申请时限内;

鼓励电话咨询和邮寄申请。鼓励办事群众通过电话方式开展工伤政策和业务咨询(咨询电话:座机3322253;手机13882819958);针对部分办事群众确需立即申请工伤认定的,支持在电话报备的前提下,通过邮寄方式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收件人: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收件地址:达州市达川区华蜀南路522号)

七、疫情期间能否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王超:由于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主要依托医院和医疗专家开展,但疫情防控期间各医院均属于高危区域,且按照目前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无法集中组织医学专家和医务人员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医学检查、专家评审等相关工作。因此,从即日起暂停开展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重新启动时间将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告。

八、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人员怎么办?延期办理养老、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手续的从何时核发待遇?

王超:未按时办理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人员,暂不停发相关待遇,可于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延期办理退休待遇申领手续的,从其符合条件之月起享受相关待遇。比如,2月份达到享受待遇条件,而6月份才到社保机构申办手续,那享受待遇的起始月份应是2月份。社保经办机构会进行补发。

九、疫情期间,退休人员的社保待遇能否按时发放?

王超:疫情期间,请广大退休人员放心,我们会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您的养老、工伤待遇按时足额地发放,保证退休人员权益不受损失。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