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太婆摔倒案”系敲诈勒索 当事小孩心灵受创伤

2013-11-23 01:29:3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张超

■ 律师说法

要证明清白最好有证人

录音录像可作为辅助证据

如此自己摔倒、却谎称其他人推倒并要求赔偿的行为,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

四川谦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文方认为,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这起案件中,如果没有证据的话,则将很难进行认定。从民法来讲,如果责任不清,则将根据公正原则,各自承担一半责任。”罗律师认为,这起案件中,有其他证人证实、可信度较高的话,这种情况下,有可能老太太自己摔倒而将责任推到对方身上。从此行为来说,则构成敲诈勒索;如果证据充分,其是恶意行为的话,则应当进行严肃处理。

如果真碰到这种事,怎样的情况下可以证明自己的清白?

“最好有证人作证;如果没有其他证人作证的话,可以借助手机等进行录音、录像,可以作为辅助证据。”最后,罗文方认为,老人摔倒却谎称是帮忙扶人者所致的情况屡屡见诸报道,“这其实是社会诚信度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应该进行严肃处理,来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挽救社会的诚信度。”

评论

越过底线 让讹诈者付出法律代价

在网上一搜,“老人摔倒该不该扶”,相关结果竟有约92600个。毫无疑问,在当下,这一本该不成为问题的问题,已然成为摆在很多人心底的一道选择题。

本是“最基本的社会公德”的事情,何以成为选择题?以致有网调中的“80%网友称遇老人跌倒不会扶”——看看网友们的评论:“碰瓷被讹太频繁,我才不要惹祸上身”,“主要是扶不起呀,近来不止一起这种‘为老不尊’的事了,本来让人尊重的老人却成了“麻烦”。

为何类似事件总是上演?道德滑坡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缺乏对以摔倒来讹诈的法律惩戒——以“老人摔倒 敲诈罪”为关键词搜索新闻,结果寥寥。“低风险高回报”,后者如何不跟风?

再看前段时间, 广东汕头市河浦中学两名高三学生,看到一名骑电动车的老人摔倒在地,立即上前将其扶起并护送回家。摔倒老人却称是两名学生导致其摔倒受伤的,要求两人担责并赔偿。经过近半个月的调查,本月14日,受助老人终于承认自己一时糊涂,并登门致歉。

摔倒讹诈者屡屡得逞,看来,负面事件的示范效应真的是巨大的,它伤害的不仅是每一个施救者,还使本就脆弱的信任感雪上加霜。因此,当整个社会都被少数讹人者伤害的时候,人与人之间的诚信又何谈建立?

要是道歉有用的话,还要法律干嘛?道德约束并不是对所有人都有效,闯过道德的底线,必须由法律来规范。同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一样,自己种的因,就应该接受自己酿成的苦果,应该用法律的框架去约束。

只有这样,“三娃娃扶起老太婆,反被诬陷索赔”之类的闹剧才不会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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