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别程序”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新刑诉法正式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用“特别程序”做出了详细规定,更加彰显了国家层面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那么成都市检察院去年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毛科处长介绍,2013年,新刑诉法实施以后,成都市检察机关主要从四个方面重点开展工作。
首先是切实贯彻“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原则,努力提高不捕率与不诉率,尽量避免审前羁押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其次,是切实强化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和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建设;再次,是积极开展针对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生动灵活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最后,是健全机构、充实人员,不断加快未检工作专业化建设步伐。“截至目前为止,全市检察机关共成立有独立编制的专门机构15个(其中,1个正在报批中),共有未检干警61人,专门机构数量与未检干警人数居全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