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老人摘了邻家12斤桃子 被要求赔偿500元

2014-06-10 19:24:4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见习记者:李天琪

调解书上得出结论: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500元

    调解赔偿金额没有标准 如不满意可走法律途径

    对于摘了12斤桃子,要求赔偿500元是否合适,龙泉驿区万兴乡司法所所长何昌华认为,调解的赔偿金额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以双方互相是否可以接受为准,如果不接受调解达成的赔偿金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目前林奶奶的家人要求彭王兵退还500元的赔偿金,并承担林奶奶和老伴在医院的治疗费用,同时要求他道歉。昨天双方都到司法所里来了,但是争执得比较激烈,通过调解来解决此事的希望不大,我建议走司法程序。”何昌华说。

    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兴圣认为,损失12斤桃子要求赔偿500元是不合理的,赔偿金额应该按照其实际损失来核定。曾律师认为林奶奶在别人的田地里摘桃有过错,侵犯了彭王兵的财产权,彭王兵应该按照实际的、损失索赔。对于摘一个桃子要赔偿150元的“惯例”,曾兴圣认为,这是村民单方面的规定,如果摘桃子的一方不愿意按照这个价格赔偿,村民不能强制执行,在民事赔偿中没有惩罚性的赔偿。

    记者手记

    12斤的桃子价值几何?在城市的农贸市场里,花上100元不到就可以买到质量上乘的12斤桃子,而在桃子的产地,却因为邻里间的纠纷开出了500元的“罚单”,这不得不引发大家的思考:人们之间的信任与包容去了哪里。

    在采访中,记者看到了农民们的朴实与种植桃子的不易,为了守护精心培育的桃子,他们在雨中撑起伞,望着大片的桃树,生怕有人过来把即将上市的桃子摘走。即便这样,为了这百元不到的桃子,两家人产生了这么大的隔阂,老人也因此被气病住了院,还是令人心痛。

    如果乡里乡亲之间多一些信任与包容,这本是一件很好解决的事情:乡亲,你摘了桃子,就按照市场价给我点钱,可以吗?有了这么一句话,相信摘桃的一方和被摘桃的一方都能把邻里关系和睦的维持下去,对簿公堂大可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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