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方声音>>>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对这种“定位监听器”的看法,多数市民表示并不能接受这样的“监控”手段。当听说这样的机器在市面上有销售时,受访市民都表现出了担心:如果被监听了,那么一些私人信息不是都被暴露出去了嘛。
“这种监听器太不合理了,简直就是满足了部分人偷窥别人隐私的癖好。”市民张先生对这种机器相当反感,他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人和人之间最重要的就是信任,一旦监听那么信任感将全部消失,这样两个人之间还怎么相处?
这样的窃听器,到底卖给了谁?商家销售窃听设备是否违法?据了解,2014年5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一项规定,明确指出“禁止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
律师说法>>>
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兴圣认为,销售定位监听类设备首先要看商家是否有资格销售这类设备,销售的设备是否为正规产品,其次,需要看用途,若购买该设备用于窥探他人隐私等侵权行为,比如用于窃听商业秘密可能涉嫌违反刑法中的相关规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将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