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检新政”四川实施细则:9月1日起 6年内私家车车主可在家“快递审车”

2014-08-04 11:09:4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记者 黄云 李丹

    >>>怎么审车

    符合免检条件车辆 按程序申领检验标志

    6年内免检车辆,每2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时,公安交警部门不再查验机动车。

    机动车所有人应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提交《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交警将核查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符合规定的,核发检验标志,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

    《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包含异地申领申请表)应长期妥善保存,在车辆办理转出至省外车辆管理所时装入机动车档案。

    >>>误区解读

    免检并非“不检” 每两年申领检验标志

    部分车主仍对新政推出的6年内私家车免检措施存在一些误读。4日,四川在线邀请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对网友比较关心的一些问题进行集中答疑。

    【误读一】我的车已到应当检验的日期,为了享受9月1日实施的免检政策,先不用去检验机构检验。

    ●正解: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政策自今年9月1日实施,此前已逾期未检验的车辆不能享受免检政策,仍需要按原规定到检验机构参加检验。

    提示车主,车辆临近检验日期或者逾期未检验的,应及时到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逾期不检验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违法上路行驶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误读二】只有今年9月1日以后新购买的私家车才能享受免检政策,最好等到新政实施后再买车。

    ●正解:2010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符合条件的车辆都享受免检政策,您不用等到9月1日以后再购车。

    按照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签注在机动车行驶证上)划分:2012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车辆,能够享受2次的免检优惠;2010年9月1日以后,但是在2012年8月31日之间注册登记的车辆,只能享受1次的免检优惠。对2010年8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车辆,应在9月1日前参加第二次年检,所以不享受免检优惠。

    【误读三】只要是新买的私家小型车都可以享受免检政策。

    ●正解:新买的私家小型车有3种情形不享受免检政策:

    第一种,部分车型不享受免检。6年内免检政策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但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范围。

    第二种,发生过事故的车辆不享受免检。6年内新车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也不享受免检政策。

    第三种,购车后长期未登记的不享受免检。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也不享受免检政策。

    【误读四】私家车6年内免检就可以随意改装车辆了。

    ●正解:擅自改装机动车会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还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6年内免检的私家车仍需要申领检验标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发放检验标志时提示车主不要非法改装车辆,同时也会要求车主书面承诺不非法改装车辆。另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大路检路查的力度,一旦发现车辆违法改装的,依法查处并责令恢复原状。

    在此也提示车主,虽然6年内免予检验,但应注意经常检查车况,定期到专业机构对车辆制动、轮胎、灯光等安全项目进行检查保养,通过全面检查,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故障隐患,及时维修,保障车辆安全性能。

    【误读五】我的车辆免检了,不用再领取、粘贴检验标志了。

    ●正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领取和粘贴检验标志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此次车检新政是试行私家车在6年内免于上线检验,免上线检验的车辆每2年仍需要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并按规定粘贴。对不按规定申领和粘贴检验标志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同时,为便于广大车主就近领取检验标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增设领取检验标志的网点,如在车管所、车管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场所设立检验标志核发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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