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首部保护历史建筑的政府规章 六类老建筑挂牌保护

2014-11-05 11:54:2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记者:王玥

华西协合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旧址

志德堂

    保护利用:全方位措施对历史建筑整体保护

    据悉,由于历史原因,历史建筑的产权关系复杂,责任主体不明确,年久失修、损坏严重、墙面风化、白蚁危害、消防隐患等问题大量存在。为此,《办法》规定了历史建筑的所有权人、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保护责任人,并制定了全方位的保护措施,对历史建筑实施整体保护。

    保护措施提出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经批准公布的历史建筑不得擅自迁移、拆除;对历史建筑的修缮装饰、附属建设、建筑安全、外观风貌等方面提出了保护监管措施;明确了历史建筑的使用性质变更的审批程序等。

    执法监管:破坏历史建筑将被严厉查处

    根据《办法》,成都市房管局负责全市历史建筑保护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承担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部分具体保护工作,区(市)县房管局负责辖区内历史建筑的日常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区(市)县房管部门将对辖区内历史建筑的保护和使用情况进行巡查,督促、指导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履行保护义务,对不符合历史建筑保护要求的行为予以纠正。对破坏、改变历史建筑保护标志,以及未经批准擅自修缮装饰,影响了历史建筑使用安全和对风貌格局造成破坏的行为,房管部门将进行执法监管并予以严厉处罚;对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等行为,将依据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

    成都市历史建筑保护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使成都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有章可循;下一步,该办公室将依据《办法》制定实施细则、修缮规程等制度规定,同时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努力探索出一条适合成都实际的历史建筑保护途径,让更多有价值的老建筑得到保护,让老成都的优秀历史文化以建筑实体的形式得到展现和弘扬,并在保护的基础上合理使用,以促进实现可持续保护的目的,让历史更好地为现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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