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王玥)近日,在第十四届全国检察长论坛上,锦江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检察日报》社表彰为“2016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近年来,区检察院以提升执法公信力为主题,以检察形象建设为目标,不断探索检察宣传三个“新”,取得了良好成效。
拓展宣传新思路 打造“有温度”的检察官形象
传统“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宣传观念在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兴起的时代已不符合时代的需求。如何转变?区检察院及时调整宣传思路,实现了从“以我为主”向“以人为本”观念的转变。
据悉,锦江区检察院在“强策划·小活动·大宣传”宣传理念的引领下,紧紧围绕2016年全区中心工作和本院重点工作,根据“一月一主题,一月一策划”的原则,制定了《2016年度宣传工作计划》,提前确定每月重点活动和宣传方向,最大限度地挖掘各项活动的法治宣传价值,强化宣传效果。
同时,为配合新闻媒体“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区检察院一改过去以工作经验为主的宣传内容,深度挖掘基层检察机关“接地气”的人和事,相继推出了“默默无闻,笔中耕耘——成都市三八红旗手邓立”“用辛勤汗水书写青春正气——青年检察官娄晨红”“美丽与能力并重——锦江未检·五朵金花”等先进典型,着墨于故事,着眼于细节,充满人情味的检察官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探索宣传新路径 宣传报道全覆盖
在这个分秒必争的互联网时代,区检察院在宣传工作中始终坚持“先人一步,快人一拍”的原则,通过打造“互联网+法治宣传”平台,深化与大众媒体的沟通协作,走近群众开展人际宣传,实现宣传报道全覆盖。
记者从区检察院获悉,锦江区检察院积极探索互联网与法治宣传相结合的新途径,在成都市率先探索开发手机客户端——锦江“掌上检民通”APP,在全区七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两个双创服务点设立“阳光检察触摸屏”,形成了以官方微博、微信公众订阅号为主体,以高检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官方网站和锦江“掌上检民通”、“阳光检察触摸屏”为两翼的“一体两翼”跨媒体宣传平台。同时,率先使用微电影、H5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自主拍摄的微电影《被呵护的雨季》和《佳楠的婚事》分别获得“法治中国·四川微电影”一等奖和省政法委“平安与法治”微电影大赛一等奖。新颖的宣传形式受到了年轻群体欢迎,法治宣传受众群向90后、00后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