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消息:乐山市市中区纪委通报3起党员干部违纪案例。
具体如下:
童家镇红光村文书苏惠军工作失职导致低保金被冒领问题。2015年6月8日,童家镇红光村低保户童某某因病去世。红光村负责民政社保工作的文书苏惠军在知晓童某某去世后,未将其死亡情况及时向童家镇民政助理员上报。2016年5月,童家镇对低保户进行清理,发现童某某已去世却仍在享受低保补助,其家人冒领低保补助金11个月共计1573元。2016年10月,苏惠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童家镇劳动保障所曹莉工作失职导致村民医疗费用不能正常报销问题。2014年底,童家镇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曹莉在医保系统中录入毛家堰村2015年现金缴费购买医保名单时不认真履职,致使毛家堰村村民周某某2015年医保漏报,导致其2015年9月因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应报销部分2402.71元不能报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6年10月,曹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依照医疗保险报销规定,周某某医疗费用应报销的部分 2402.71元已由曹莉和毛国顺(另案处理)两人平均承担。
市中区政协社法委副主任易梅违反组织纪律,不按程序审批违规出国(境)问题。2016年5月,区纪委对全区科级领导干部出入国(境)报备情况进行筛查,发现区政协社法委副主任易梅存在未按规定报备的情况。2014年8月至2016年3月期间,易梅共有8次出国(境)记录,其中仅有1次按规定程序报批,其余7次均未报批。2016年10月,易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