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服务窗口 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对外服务

2016-12-20 14:25:5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何勇记者:谯娇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谯娇)今(20)日上午,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获悉,四川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服务窗口已建成,将为在川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提供登记、备案、咨询等服务,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对外服务。

今日上午,四川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在成都召开了部分在川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座谈会,通报了公安机关贯彻执行《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相关准备工作情况,解答了各境外非政府组织关切的问题,并对登记和备案流程作了简要说明。与会的部分在川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还参观了四川省境外非政府组织登记受理服务窗口。

据了解,四川省公安机关和其他政府部门正积极为境外非政府组织登记管理和提供便利服务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一是设立登记管理服务窗口。目前,省公安厅已在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地址:成都市人民西路2号)设立了登记管理服务窗口,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办公室将直接受理境外非政府组织来川设立代表机构登记和办理临时活动备案等相关手续。二是提供办事指南和活动指引。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发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四川开展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和临时活动备案办事指南》、《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领域和项目目录、业务主管单位名录》,为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提供指引。三是建设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服务信息互联网站。公安机关将在互联网上建设网上办事服务平台,相关服务信息系统和互联网站的建设即将完成,届时境外非政府组织可以通过网上办事平台,进行登记备案预约、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等。四是公安机关正协调民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已在民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按照便利的原则,补充相关材料并经审核审批后,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换发新的登记证书。

四川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董立华表示,我国政府充分肯定近年来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公益事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省公安厅高度重视境外非政府组织服务管理,正按照公安部的要求和法律规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目前,由省公安厅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已建立,负责研究协调、解决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开展活动监督管理和服务便利中的重大问题。

公安机关将继续欢迎和支持境外非政府组织来四川开展合作交流,依法规范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川活动,保障境外非政府组织合法权益,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四川依法开展活动创造良好条件,提供便捷高效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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