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卷安排
考生成绩由招生考试机构逐级通知到考生本人,不公布。
对成绩有疑问需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于6月25日12∶00前到县(市、区)招考办登记。成绩复核结果由招生考试机构逐级通知考生本人。
志愿填报时间安排
高考志愿安排在通知考生成绩之后填报,其中本科提前批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4日17∶00,其余本科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2∶00,专科志愿在7月5日12∶00前完成填报。
对口招生的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志愿均在6月28日12∶00前完成填报。
录取批次安排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设置为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批共5个批次。
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包括:军队(武警)院校、国防生招生院校、公安院校本科、教育部直属师范本科高校、空军和民航招飞院校,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免费医学定向(本科)招生高校及专业,实施综合考核的试点高校及专业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高校、专业。
本科第一批录取高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建设高校、部省共建的原部委属重点高校、经核准参加本批录取的高校和专业。
本科第二批为除本科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之外的普通高校。
专科提前批录取院校为需要单独面试的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公安院校专科和航空服务专业专科,以及航海类专科和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专科。
专科批院校为除专科提前批以外的所有高职(专科)院校和专业。
招收藏文加试、彝文加试考生的藏文、彝文专业按本科(不区分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分别设置学校志愿,本科安排在本科第二批录取,专科安排在专科批录取。
各批次预科志愿同批填报。对口招生分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志愿两个批次填报。
藏文、彝文一类模式本科、专科、本科预科、专科预科志愿按所报高校安排批次填报和录取。
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录取,其中有特殊要求的公安(武警)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
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上安排在相应批次前进行,具体为:本科层次农村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计划在本科一批结束后、本科二批开始前录取;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一专多能”计划安排在专科提前批录取;招收藏、彝文加试考生的本科、专科层次藏汉、彝汉“双语”计划在本批普通类录取后、其它藏、彝文加试前录取;招收“一类模式”高考考生的本科层次藏汉、彝汉“双语”计划在藏文、彝文“一类模式”本科批次前录取,专科层次藏汉、彝汉“双语”计划在藏文、彝文“一类模式”专科批次前录取。
高职学院面向藏区试办高中起点“1+2”模式高职教育(以下简称“1+2”)志愿设置在专科批志愿之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选择填报。
报考除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以外的港澳高校的考生,直接登录港澳各高校网站进行网上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