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杨琴)小孩本随母姓,父母分手后,小孩能否迁户口随父且姓氏改随父姓?近日,网友杜先生通过四川在线“问政四川”咨询孩子改姓氏和转户口的问题,目前有关部门已进行回复。
杜先生是宜宾人,今年48岁。几年前,杜先生和女朋友杨某非婚生育了一个女孩,随后孩子户口跟随杨某。此后,因杜先生和杨某分手,杨某另与他人结婚,小孩随后改随继父周某姓。杜先生咨询,他想将女儿的户口迁与自己一处并让女儿改随自己姓,因她和女儿的母亲即其监护人已商量,对方也同意女儿改杜先生的姓氏,他想问问需要哪些手续才能更改姓氏。
对此,四川省公安厅信访处11月13日回复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杜先生想改女儿姓氏和想把户口迁移投靠在自己户口上,根据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城镇户口)的原则,其可与女儿母亲协商一致后进行更改和迁移。
像杜先生这种情况,更改未成年人姓氏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据了解,需提供父女关系证明(小孩出生医学证明);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书面申请(父母双方签字同意);学校同意更名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