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每月15日 成都定期清理整治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2018-09-13 16:55:3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邓强记者:吴楚瞳 邓童童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吴楚瞳 邓童童)9月13日下午,记者从成都市城管委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集中清理整治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本月起每月15日,成都将定期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同时,成都市城管委、市交委、市公安交管局等部门共同向全市市民发出文明骑行、规范停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倡议书。

清理整治涉及范围、重点区域

据成都市城管委市容秩序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清理整治范围涉及全市城市建成区,重点范围是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全域覆盖。其中,地铁站口、公交站台、大型商圈、办公聚集区、大中院校周边、餐饮店门口、医院周边、公园周边、旅游景点周边等人员流动大、密度高的公共区域为清理整治的重点。

清理整治三类对象、四项标准

今后,哪些单车将成为定期清理整治的对象?定期清理整治需要达到什么样的标准?成都市城管委市容秩序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定期清理整治的对象主要包括三类,一是破损单车,即缺损残破、无法正常使用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二是僵尸单车,即长期没有使用而停放在公共场所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三是超量单车,即乱停乱放以及超出停放点位限量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通过定期清理整治,将达到四项标准,即大街小巷无破损单车、“僵尸”单车;公交站台、人行盲道、机动车道、绿化带内等禁停区域无停放单车;地铁站口、公交站台、大型商圈、办公聚集区、大中院校周边、餐饮店门口、医院周边、公园周边、旅游景点周边等出入口无阻碍行人通行的单车;非机动车停放点位内无超量停放,单车停放整齐有序,车头朝向街面一致。

6家企业为清理整治责任主体

据成都市城管委市容秩序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成都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集中清理整治工作方案》,OFO小黄车、摩拜单车、青桔单车、哈罗单车、一步单车、赳赳单车等6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为定期清理整治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定期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在定期清理日当天将增加50%的运维力量参与清理整治,并于每月10日将当月清理整治方案书面报成都市城管委。

在整个清理整治过程中,按照属地网格化管理原则,各基层社区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清理整治的具体协调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管辖范围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清理整治工作组织指挥;各区城管、交通、公安交管部门将成立联合督查组,负责清理整治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监督检查;市城管委、市交委、市公安交管局分管领导带队,市、区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共同参与,将组成7个督查组,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对各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导。

附:文明骑行规范停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倡议书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出行更便利,这是每个成都人心中的城市梦想。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和机动车数量持续增长,环境和交通压力日益突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低碳骑行方式已经融入我们的生活,成为方便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便捷交通方式,点亮了成都人“低碳生活、绿色出行”的梦想。但是,一些违规骑行、乱停乱放、恶意损坏等不文明现象影响了文明城市形象。为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骑行和停放,维护蓉城清洁有序市容秩序,市城管委、市交委、市公安局交管局共同倡议:

一、做文明骑行的参与者。自觉增强文明意识,带头遵守社会公德,从日常参与做起,从小处着手,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在机动车道骑行、不追逐打闹,自觉摒弃各种不良行为,用实际行动参与城市治理,维护良好公共秩序。

二、做规范停放的实践者。从自身行为做起,骑行结束后将单车停放至非机动车停车区域,车头统一朝向街面,不乱停乱放,不占用盲道、城市绿地、城市道路、消防通道、公交站台等公共区域,不将共享单车停放在封闭式小区、办公楼、停车场、车库等封闭区域。

三、做共建共享的宣传者。一个路口的文明,代表了一个城市的文明;一个人的文明,彰显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珍惜自己的文明骑行信用记录,积极宣传倡导文明骑行、规范停放、守护美丽蓉城市容秩序,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身边的人,把文明风尚传播到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四、做文明出行的监督者。以行动践行文明,监督、劝阻、举报不文明骑行、乱停乱放等行为,积极参与“随手拍”,通过网络、报刊等方式曝光单车不文明使用行为,共同维护“全国文明城市”形象,共建共治共享文明城市。

市民朋友们,我们的每一分努力,都会让我们的城市离文明更近;我们的每一分辛苦,都会为我们的城市增光添彩;我们的每一分热情,都会激起更多人的文明意识和责任意识。

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小处着手,从细微着力,倡导绿色出行,倡导文明骑行,倡导规范停放!让我们的城市多一点文明,多一份健康幸福,向着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迈出坚实的步伐!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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