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方炜)为了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助力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新津将举办“新津最美大家创 公园城市人人建”系列评选活动,活动试行三年(2019—2021 年)。看到这里,一定会有市民朋友感到好奇,这活动到底是评选什么呢?评选内容又包括哪些呢?

“最美阳台”营造最美家庭
评选范围:全县范围内阳台(屋顶、花园)。
评选周期:每季度开展一次评选活动。
评选流程:推荐阶段—初选阶段—终选阶段。
评选奖励:对每批次评选出的50 个阳台进行“新津县**年度第**批最美阳台”命名;对评选出的“最美阳台”给予参选业主(市民)500元奖励金; 对评选出的“最美阳台”在全县村(社区)进行成果展示。
“最美院落”营造最美环境
评选范围:全县范围内院落(当年政府出资改造的老旧院落不参与当年评选)。
评选周期:每年开展一次评选活动。
评选流程:推荐阶段—初选阶段—终选阶段。
评选奖励:对每年度评选出的 20 个院落进行“新津县**年度最美院落”命名并挂牌;
对评选出的“最美院落”综合考虑其面积大小、住户数量以及创建成效分别给予所在村(社区)2 万元、3 万元、4 万元。

“最美林盘”营造最美生态
评选范围:全县范围内林盘。
评选周期:每年开展一次评选活动。
评选流程:推荐阶段—初选阶段—终选阶段。
评选奖励:对每年度评选出的 10 个林盘进行“新津县**年度最美林盘”命名并挂牌;
对评选出的“最美林盘”综合考虑其面积大小、住户数量以及创建成效分别给予所在村(社区)5 万元、10 万元、20 万元、30 万元奖励金。

图片由新津县委宣传部提供
“最美社区”营造最美生活
评选范围:全县范围内社区。
评选周期:每年开展一次评选活动。
评选流程:申请报告:各镇乡(街道)每年至少推荐 1 个以上社区参与“最美社区”评选活动,并向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报备,推荐的社区可优先选择已纳入“三美示范社区”“四好社区”“百村容貌整治”“百镇千村”“美好家园”等项目的社区。
组织实施:各镇乡(街道)自行实施“最美社区”项目,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监督、指导。
评选奖励:各镇乡(街道)“最美社区”项目实施完成并经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审核评分(总评分值100 分)后,对前十名的“最美社区”(每年评选 10 个“最美社区”)给予所在社区资金奖补并命名,其中:得分 90 分以上奖补 50 万元并命名为“最美示范社区”、80—90 分奖补 30 万元并命名为“最美试点社区”、70—80 分(不含 80分)奖补 10 万元并命名为“最美试点社区”、70—80 分(不含 80分)奖补 10 万元并命名为“最美创建社区”,70 分以下无奖补资金。
“两拆一增以奖代补”
评选范围:全县范围内各镇乡(街道)、企业、机关单位自行实施的“两拆一增”项目,包括对公共空间、所属闲置地块进行植绿、增绿和增花添彩的“微绿地”打造项目;拆除围墙及附属或改造通透式围墙进行植绿、增绿和增花添彩的项目(平台公司所属闲置地块及公建配套工程不纳入评选范围,新开发商业楼盘项目当年不参与评选活动)。
评选周期:按实际申请项目进行评选。
评选流程:申请报告:各镇乡(街道)、企业、机关
单位实施“两拆一增”项目拟申请“以奖代补”资金奖励的,在项目建设前需要向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建设方案、预算资金、效果图等。
组织实施:经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通过备案的项目,由申请单位按程序自行组织实施,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监督、指导。
资金奖补:项目实施完成并经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办公室验收合格后,按照程序补助项目核定金额的 30%(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补助对象为参选申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