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全面启动机构改革 共设置党政机构37个

2019-02-28 15:41:2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彭焘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王玥)2月28日,锦江区召开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对全区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锦江区机构改革正式拉开帷幕。会议宣读了《锦江区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宣布了涉改党政机构主要负责人任职决定。机构改革后,锦江区共设置党政机构37个。包括,党委机构11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0个;政府工作部门26个。

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省委、市委具体部署下,锦江区委紧紧抓住此次整体性、系统性机构改革的重大历史契机,全面对表落实“规定动作”,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优化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为锦江聚焦“中优”战略,加快建设“新经济高地、国际化城区”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刚性落实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

中央强调,深化地方机构改革要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省委《总体意见》20项清单和市委《指导意见》21项清单,明确列出了区级层面必须对应调整的改革任务。《锦江区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坚持严格对表、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大部署在锦江的具体化,是全区机构改革的规划图和施工图。

与中央基本对应设置的机构28个,占总机构的76%。包括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区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信访局、医疗保障局。

对照省委省政府设置的机构2个,包括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老干部局。另外,按照省上要求设置的机构2个,包括行政审批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照市委市政府设置的机构3个,包括投资促进局、金融工作局、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另外,按照市上要求设置的机构2个,包括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新经济和科技局。

对深化区级人大政协机构改革等做出部署

本次机构改革还将统筹推进各领域其他改革,明确了深化区级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统筹推进产业功能区管理体制改革等其他各项改革。

在优化党政机构设置的同时,《方案》对深化区级人大、政协机构改革作出了部署安排。《方案》提出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专门委员会设置,巩固完善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推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加强政协民主监督,推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发挥其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群团组织要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解决“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等问题,支持和鼓励群团组织承接适合其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增强群团组织团结教育、维护权益、服务群众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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