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杨琴)3月11日上午,由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共同举行的“‘3.15’消费维权新闻通报会”在成都举行,会上公布了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2018年度消费者投诉信息统计分析报告。报告透露,农村进入消费升级阶段,农资类消费纠纷“崭露头角”。
会上公布,2018年度,全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含成都市消费者协会,下简称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3958件,解决32902件,投诉解决率96.8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23.4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消费者获得加倍赔偿金额17.7万元;全省各级消委组织接受消费者咨询13.47万人次。
商品、服务质量问题仍居投诉总量之首
在2018年度的消费者投诉案件中,按投诉性质划分:涉及质量问题方面的投诉案件14650件,占总量的43.14%;售后服务问题4107件,占12.09%;合同问题3089件,占9.10%;虚假宣传问题1938件,占5.71%;价格问题1833件,占5.40%;安全问题802件,占2.36%;假冒问题535件,占1.58%;计量问题358件,占1.05%;人格尊严问题74件,占0.22%;其他问题6572件,占19.35%。(见图1)

投诉性质比例图(%)
从统计数据来看,商品、服务的质量问题仍居投诉总量之首,成为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方面。(见图一)与去年同期相比售后服务方面的投诉下降趋势最为明显。与2017年同期相比,价格、虚假宣传、质量等方面上升幅度较大。
家用电子电器、食品、服装鞋帽列居商品类投诉前三位
在商品大类统计的消费者投诉数据中,家用电子电器、食品、服装鞋帽列居前三位。(见图2)与2017年同期相比,食品类、日用商品类、房屋及建材类、服装鞋帽类、首饰及文体用品类、烟、酒和饮料类的投诉呈上升趋势,而其余种类均呈下降趋势。

商品大类投诉量图(单位:件)
生活、社会服务、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通信服务居服务类投诉前三位
在服务大类统计的消费者投诉数据中,生活、社会服务、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通信服务列居前三位。(见图3)与2017年同期相比,除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卫生保健服务、旅游服务、销售服务、生活、社会服务类、教育培训服务的投诉比例有所增长外,其余服务类别都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

服务大类投诉量图(单位:件)
农村进入消费升级阶段,农资类消费纠纷“崭露头角”
在投诉特点及热点分析方面,营销方式多样的保健品成为“坑老”产品,投诉频发;网络消费“吐槽”多,消费者投诉“热度”上升;家具类纠纷问题凸显,甲醛超标投诉成为新增长点。
尤值一提的是,农村进入消费升级阶段,农资类消费纠纷“崭露头角”。
分析报告认为,伴随农业现代化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消费者也正处于消费转型升级阶段,农资产品的消费潜力也进一步被激发与释放,与此同时,因农用资料而引发的消费投诉也受到社会关注,去年省消委会针对性在全省范围内大力开展“品质消费 振兴乡村”活动,通过系列维权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广大乡村消费者提升消费能力、转变消费观念,科学理性消费,提高了农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从消费者反映的情况来看,投诉问题主要反映在经营者未尽到告知义务,导致农资使用不当以及假冒伪劣、“三无”产品侵害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等方面。
针对农资纠纷问题,有关部门将结合乡村消费的特点、以精准扶贫为契机,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消费指导、教育,普及识真辨假知识,进一步提升农村消费者维权能力;充分发挥“一会三站”资源优势,畅通农村消费者维权渠道;根据农村消费市场特性,适时发布消费提示,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让农村消费者放心消费、舒心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