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四川】成年人能否更名?官方回复:五类情形可申请

2019-08-28 10:26:3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余普记者:杨琴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杨琴)连日来,四川在线“问政四川”平台收到多位网友留言,咨询“成年人能否更名”的问题,更名原因多为重名太多、有生僻字、女性名太男性化等。近日,针对一位重名太多而想更名的网友的留言,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进行了回复。

回复表示,根据《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中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成年人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姓名。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正在被刑事处罚,以及变更姓名有可能影响其他公民、组织依法正常行使权利的人员,不予变更姓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名:

(一)父母离婚的、再婚的未成年子女;

(二)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

(三)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四)名字中含有冷僻字;

(五)户口登记机关认定可以变更的其他情形;

符合上述条件者,可根据情形到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办证中心申请变更姓名。

“听得见声音看得见态度”,网友们如有疑问要咨询、有问题要投诉,可登陆四川在线“问政四川”平台进行留言,由相关部门为你进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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