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帮你问丨女性遭遇家暴如何保护自己?省政协委员刘宁:用好法律武器!

2020-05-10 09:51:3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余普记者:田珊 摄影 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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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田珊 摄影 向宇)近年来,家暴现象时有发生,其中女性在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中占了很大比例。当女性遭遇家暴,如何更好地保护自己?5月10日,省政协委员、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刘宁接受四川在线记者采访时,从法律角度给广大女性提了不少实用建议。

在传统的家庭观念中,很多人觉得家庭纠纷、甚至家庭暴力都是属于家庭内部的问题,外人不便插手。甚至,有不少人至今还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我个人认为,家庭的纠纷,尤其是家庭暴力还是应该要诉诸于法律。目前,针对家庭暴力,我国已经有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比如《治安处罚法》《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甚至《刑法》当中都有针对家庭暴力的相关条例。”刘宁建议:作为女性,如果遭遇了家庭暴力,首先一定要摒弃“家丑不外扬”的观念,及时向居委会、妇联、公安机关等部门寻求帮助。其次,一定要尽快报案,注意保护和留存证据。

除此之外,刘宁还特别提醒道,对于家暴问题,有一项特别有用的法律武器就是《人身保护令》,女性一定要学会使用这项武器。当遭遇家暴问题时,可以及时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为自己的人身安全提供一道有利的屏障,防止施害人的继续骚扰和妨害个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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