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四川】商用房电费高一表一户不受理?官方回复

2020-05-15 17:59:1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彭焘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杨琴)城市用电一般分为商业用电和居民用电,往往城市居民用电量的价格会相对低一点,而商业用电的价格会相对更高。近日,有网友通过四川在线“问政四川”平台,反映他所居住的成都瑞安城中汇公寓电费过高的问题,称电费异常申请一表一户却不被受理。对此四川在线记者进行了了解。

网友反映:

有业主未开高功率电器一月电费500余元

5月13日,该网友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对该问题进行了反映。

网友留言称,自己是瑞安城中汇公寓业主,和邻居们发现今年电费存在各种不合理问题。“(有业主)在家自主20天未开高功率电器电费高达500多元。”网友表示,该公寓超过2/3业主同意更换智能电表实现“一表一户”,而开发商和供电公司都不愿意更换电表。

此外网友还反映,该小区物业费为6.5元/平,要求物业公布物业费用明细去向。

5月15日四川在线记者联系该留言网友刘先生了解到,其于2018年交房拿到瑞安城中汇公寓房,65平米的住房平日一个人居住,每月用电集中在下班后做饭、充电等,每月价格100余元。刘先生表示,有其他家庭居住的邻居反映电费过高,有邻居每月需交纳电费五六百元,”冬天开空调电费还更高“。刘先生表示,他和多位邻居都认为电费过高收费有问题,希望能更换智能电表实现“一表一户”,向物业和供电部门反映却都未能实现,因此特想了解清楚原因并希望能早日进行更换。

官方回复:

对于执行同一电价的公用设施用电,应相对集中设置公用计量表计

对此“问政四川“平台将该问题转交了相关部门。

5月15日,成都市金牛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对此进行了回复。

回复表示,经驷马桥街道办事处调查:社区工作人员了解后得知:瑞安中心一号楼(瑞安中心)规划属于商业项目,按照供电局规定需执行商业电价,且属于高压高计商业总表方式进行计费,而商业每日电价又根据不同时段执行不同收费标准,按照公寓楼经过分析用电高峰期为早7点到12点、晚18点到23点,此时间段正是电价最高的峰值时段,另加上供电局收取的附加费及变压器损耗、表计误差、线路损耗等费用,经与金牛区物价局协调沟通后,对瑞安中心1号楼电费单价暂时按照最高未到1元/kw/h收取,电费差同时需要全体业主共同分摊(会根据供电部门价格调整,该收费标准随之调整)。

回复表示,关于“商业用电为什么不是一户一表”的问题,根据《成都市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技术标准》(成建委发〔2009〕404号)第3.8.5条规定,“新建住宅区域内不同电价分类的用电负荷,应分别装设计量表计。对于执行同一电价的公用设施用电,应相对集中设置公用计量表计”,故供电公司在对于瑞安中心配套商业用电负荷按相对集中的公用计量表计设置。

另对网友反映的关于物业公布各项费用的问题,回复表示,物管方反馈得知根据服务合同均在每年7月进行公示,到时网友可以前往公示栏查看,也可以在7月直接到物管处进行费用详细查看。

在四川有困难,找问政四川。如果您在四川遇到了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请登陆四川在线“问政四川”留言反映、求助或建议。“问政四川”将充分发挥平台的互动联系作用及舆论监督功能,第一时间传递民声,推动问题得以及时解决——听得见声音,看得见态度。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