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女子上厕所隔断下伸出个手机摄像头 5旬偷拍者被拘7天!

2018-07-03 14:33:33来源:成都商报编辑:彭焘

近日,张女士晚上和朋友吃完饭后,在饭店上厕所时,突然发现一个手机摄像头从厕所隔断下面伸出来对着自己。7月3日,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从广安警方获悉,涉事男子因侵犯他人隐私被依法行政拘留7日。

当晚接到张女士报警后,广安区公安分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迅速将嫌疑人李某抓获。通过审查,李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原来,李某(广安区人)虽已年过五旬,但有偷拍女性上厕所的癖好。当晚李某也在该饭店吃饭,饭店的厕所是不分男女的公用厕所,李某进入厕所后发现旁边是名女性在上厕所,就产生了偷拍的想法。李某把自己手机的摄像功能打开,从厕所隔断底部的空隙将手机摄像头伸过去,不料被张女士发现。

办案民警检查了李某手机,发现李某手机里还有另外4位女性上厕所的偷拍视频。李某的行为已侵犯了他人隐私,广安区公安分局对李某处行政拘留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何胜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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