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创建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
深化拓展以军民融合为特色的全面创新改革。研究制定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实施意见。推进军民融合地方性法规立法。深化军工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和军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军民科技资源和信息共享的一体化服务平台。扩大军民融合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覆盖范围,做实做强国家军民两用技术交易中心。创建国家军民融合知识产权试点省。加快推进低空空域协同管理试点,促进通用航空产业全链条发展。
培育壮大军民融合龙头企业和“小巨人”企业。聚焦核能装备与核技术应用、航空整机、航空发动机、航天及卫星应用、军工电子装备、信息安全、集成电路、高端材料、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无人机等优势领域,打造军民融合十大产业集群。制定军民融合企业(单位)认定标准。支持构建“小核心、大协作、专业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
推进中国(绵阳)科技城超常发展,打造创新驱动发展的试验田、军民融合创新的排头兵和西部地区发展的增长极。用好科技城建设部际协调小组“直通车”机制。完善专项支持政策,在重大项目布局、创新人才激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加快建设科技城集中发展区。
14.集聚和用好战略科技创新资源。
以成德绵为核心区域,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综合性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创新驱动发展人才示范区。争取布局建设国家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争取一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落户四川。实施全省十大科技专项,部署省级重大科技项目。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联合基金,加大对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投入。
用好中央驻川单位创新资源。深化省校、省院、省企战略合作,共建常态化合作机制。出台支持扩大科研产出的政策,给予征地拆迁、土地规划、道路交通、能源动力、项目配套、安全保密等保障。支持中央驻川单位深入参与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参照执行地方出台的发展规划、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打通中央驻川单位高层次人才在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身份转换通道,激励科研人员在川兼职兼薪、离岗创业。支持部属高校引进世界知名大学到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办学。支持“双一流”高校建设,逐步增加省级财政投入。
15.加大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力度。
实施重点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行动。建立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机制,将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指标纳入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评定考核体系,力争2022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强化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完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等企业研发机构梯队,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自主或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健全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培育制度,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一批高成长性“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加大对企业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研制和应用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