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发布丨中共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9-07-13 08:47:45来源:四川日报编辑:邓强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9年7月9日)

县域经济是支撑“一干多支”发展战略的重要基石。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夯实区域经济发展的底部基础,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坚持“分类指导、突出特色,城乡融合、创新驱动,补齐短板、保障民生,强化本底、生态立县”原则,按照优化城区、做强县城、培育小镇、提升园区、振兴乡村的基本思路,促进县域经济深度融入中心城市、城市群、区域经济板块发展,全面提升县域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到2022年,全省县域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明显增强,力争地区生产总值超200亿元的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达到100个、超500亿元的县达到30个、超1000亿元的县达到10个。

——城市主城区。突出优化发展,坚持城市功能建设优先,侧重高端要素集聚集成转化,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形成市域经济重要支撑。到2022年,城市功能不断完善,经济实力和区域服务能力稳步提升;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公共服务和民生改善等方面指标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生态环境方面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或切实缩小差距。

——重点开发区县。突出转型发展,坚持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与质量并重,侧重优势产业成群成链,培育特色产业集群,提升城镇承载能力。到2022年,产业转型升级取得积极成效,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水平明显提升;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公共服务和民生改善等方面指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生态环境方面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农产品主产区县。突出特色发展,坚持农业发展优先,侧重农业空间规模质量和农产品保障能力提升,因地制宜发展工业,以新型工业化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到2022年,农业现代化水平持续提高,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农业经济方面指标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城乡建设方面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生态环境方面指标高于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服务业经济、民生改善方面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或切实缩小差距。

——重点生态功能区县。突出绿色发展,坚持生态保护优先,侧重生态空间规模质量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提升,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和文化旅游,强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功能。到2022年,生态建设和民生改善取得重大进展,生态产业和特色文化旅游业加快发展;生态环境方面指标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城乡建设、民生改善方面指标切实缩小与全省平均水平差距。

二、优化提升产业发展平台

(三)促进开发区(园区)提档升级。以县域开发区(园区)为载体,引导工业集聚发展,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建设一批工业经济强县。按照区域产业布局,协同打造区域特色产业集群,创建一批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特色产业基地。完善开发区(园区)配套设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开发区(园区)扩区调位、创新发展。

(四)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大力推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林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建设。重点培育壮大园区主导产业,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排头兵”工程,打造高品质、有口碑的“川字号”农业品牌。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增强园区农产品加工、储运能力。健全农业科技产业创新体系。

(五)着力打造天府旅游名县。以建设天府旅游名县为引领,带动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A级旅游景区、国家旅游度假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及一批国家(省)级体育旅游、工业旅游、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等旅游产业,强化县域间旅游资源整合,联合打造一批文化旅游目的地。

(六)大力推进创新创业。选择一批县开展创新型县、知识产权强县、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县等试点示范。在有条件的县建设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和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创建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开展返乡下乡创业示范县和示范园(孵化园)建设。

三、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

(七)科学推进县城建设。距离中心城市较近的县城要主动对接城市群和中心城市规划,强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具备条件的区域打造半小时、1小时经济圈生活圈,建设卫星城市,争取发展成为城市主城区。距离中心城市较远的县要实施“小县优城”城市化提升行动,全面提升综合承载能力,争取发展成为市域副中心。统筹老旧县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加强城市设计,切实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建设宜业宜居美丽县城。

(八)加快中心镇、特色小(城)镇建设。发展壮大中心镇,加快实现由镇向城转变,争取发展成为县域副中心。深化拓展“百镇建设行动”,推进产镇融合。在重点开发区县重点打造一批加工制造、商贸物流、科技教育等类型中心镇或特色小(城)镇,承接城市功能外移,推动逐步形成为县城或中心城市服务的配套卫星城镇;在农产品主产区县重点打造一批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农旅结合、商贸物流等类型中心镇或特色小(城)镇,提升服务农村、带动周边功能;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县重点打造一批生态旅游、文化体验、健康养生等类型特色小(城)镇,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九)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带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农民就地就近市民化。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优化乡村发展布局,重点推进中心村建设,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美丽四川·宜居乡村”。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十)强化城乡交通网络支撑。推动高速公路互通,完善普通国省道、铁路站点、港口码头、通用机场布局,畅通对外运输通道。推进县域内及通达周边的快速通道建设,强化与区域综合交通枢纽无缝衔接,提高县城及重点镇交通承载能力。加快渡口改桥、破损路面整治、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窄路加宽等建设,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高农村地区客运覆盖率,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公交线路向村镇延伸,完善农村客运和物流配送体系。

(十一)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深入实施土地整理、农田灌排渠系、田间道路等工程,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以纳入国家172项重大水利工程的项目为重点,积极推进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小型水库、山坪塘等小型水源工程建设和已成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标准化建设。

(十二)强化能源通信保障。加快电网建设,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加快天然气输气管网建设,扩大管网覆盖范围。合理布局和建设加气站、新能源充电桩(站)。加快宽带接入光纤化进程,持续实施行政村通光纤、通4G和深度贫困县重点道路沿线移动网络覆盖三大工程。

五、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十三)强化县城公共服务中心功能。深入实施教育现代化、全民健康保障、文化旅游提升、社会服务兜底、公共体育普及五大公共服务工程,健全县域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家政服务、就业社保、社会救助、优抚安置、法律服务等综合服务体系,提升县域公共服务的便利性、普惠性、可及性。

(十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持续加大基本民生保障投入,全面提升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质量水平。加快推进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高县乡医院诊疗水平。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养老服务保障能力。加快完善城乡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乡文化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公共体育场馆。

(十五)加快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聚焦“两不愁三保障”,集中力量推进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大力推进产业扶贫、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专项扶贫行动。加快实施藏区“六项民生工程计划”、彝区“十项扶贫工程”。深入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定点扶贫和省内对口帮扶,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六、推进绿色发展

(十六)加强生态建设。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深入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地质灾害防治。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建设森林草原湿地生态屏障重点县。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培育一批生态示范标杆县,推动沿江县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廊道。

(十七)强化环境保护。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实行更加严格的产业准入、环保标准、环境监管。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加强农村垃圾分类和集中处置,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长江保护修复、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散乱污”企业整治。深入开展“绿盾”行动和生态环境执法。

(十八)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支持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因地制宜发展绿色高载能产业。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县建设。大力推进种养结合、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推广绿色建筑、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推动低碳社区发展,深入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七、深化改革开放

(十九)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扩权强县改革,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县撤县设市(区)。按规定适当调整乡镇行政区划,稳妥推进撤乡设镇、乡镇撤并、村居撤并,优化乡镇规模结构。积极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赋予经济发达镇同人口规模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权。

(二十)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鼓励开展县域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规范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积极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省农村信用联社改革,引导县域内金融机构存款更多用于支持当地经济发展。防范化解县级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持续推动政府债务常态化管理,稳步推动专项债券管理改革。

(二十一)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全面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建立全省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发布中心。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鼓励探索财政支农项目实行股份量化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或参与财政支农项目建设。

(二十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压缩投资项目审批周期和企业开办时间,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除民族地区外,各县统一设置行政审批、综合执法机构,实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

(二十三)提升开放合作水平。推动省内毗邻县协同发展、一体化发展,支持省域交界处的县建设跨省合作园区。在符合条件的县培育发展一批外向型产业示范园区。鼓励县域企业走出去,主动开拓国际国内市场。组织县域经济发展强县(市、区)、先进县(市、区)、进步县(市、区)开展定点招商或集中专项招商。

八、强化组织保障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积极发挥省县域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指导和服务,有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各市(州)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统筹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各县要发挥主体作用,创新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举措,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

(二十五)加强政策支持。针对县域经济发展实际需要,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优势特色产业、中小微企业、财政税收、建设用地、金融服务、人才保障等方面出台和落实政策措施,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十六)加强考核激励。建立完善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大奖励激励力度。对城市主城区、重点开发区县中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分别领先的,评选为“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强县(市、区)”;对城市主城区、重点开发区县中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分别取得明显进步的,评选为“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进步县(市、区)”;对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中特色发展、绿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的,评选为“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市、区)”。探索建立县域经济发展第三方评价机制,发布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