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宋开文 余如波)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密切接触者被隔离,期间要不要发工资?停工停产的企业员工能不能领到工资?针对企业和员工关心的这些问题,1月28日,德阳市人社局及时回应热点,主动为群众答疑解惑,提供政策咨询。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职工能不能领到工资?德阳人社的回答是,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而且,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若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德阳市人社局表示,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此外,针对“上班族春节休假期满怎么办?”“计划如期复工的企业怎么办?”等问题,德阳人社组织专家通过公众号及新闻媒体,对群众关心的问题逐一予以解答。
德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德阳人社在疫情防控期间,将会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同时,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