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王博尔)1月30日,记者从乐山市公安局获悉,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乐山公安发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其中,利用疫情造谣传谣、明知已感染或疑似病人在公共场所故意传播病毒及拒绝接受检疫隔离治疗、不按规定处置含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的废物等行为均在列,共13种。同时,乐山公安公布了举报电话(0833-2411000),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各类涉疫违法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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