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殷鹏)2月5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近日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时期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疫情防控急需项目环评审批开辟“绿色通道 ”,最大限度做到“网上办”和“不见面”审批。
通知要求,属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类建设项目,可采取“告知承诺制”审批、开辟审批“绿色通道”、特事特办等方式及时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在能够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符合《四川省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经地方疫情防控指挥部(或主管单位)认定属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抢险救灾工程建设项目,因特殊情况开工前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可在开工后补办。
在审批方式上,通知明确,对需要开展技术评审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鼓励采取专家函审、网络视频会审等不见面方式进行。对需要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进行沟通的,鼓励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进行,尽可能减少当面沟通,便捷提供服务。
通知强调,各市(州)生态环境的政务服务环保窗口工作要认真做好疫情防控,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具备条件的应推行网上受理审批,快递邮寄批文等便民措施,最大限度做到“网上办”和“不见面”审批,有效避免办事群众到政务服务大厅聚集流动,全力保障办事群众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