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达州3县实施临时交通管控,外地车辆一律劝返!

2020-02-10 14:30:3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覃贻花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袁城霖)2月9日,宣汉县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公告称,对县境内车辆实施临时交通管控对县境内车辆实施临时交通管,外地车辆一律劝返。

具体而言,对达州籍车辆、本地户籍司乘人员,近期未有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未有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未有确诊(疑似)人员密切接触史的,须取得居住地所在乡镇或县级部门(单位)出具的车辆通行证明,经检测合格、消毒登记后准予通行。

对非达州籍车辆、非达州籍司乘人员进入宣汉县境内的一律劝返。对不听劝导的,车辆必须停靠在指定地点,由检测点及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将司乘人员送至集中医学观察点隔离观察14天。

而此前7日,大竹县和渠县宣布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大竹县要求对达州籍车辆、本地户籍乘客,近期无到疫情严重地区接触史、旅居史的,经查验合格的准予通行。对非达州籍车辆、非达州籍乘客进入大竹县境内的一律劝返;对劝返无效的,车辆必须停靠在指定地点,由卫生健康部门将司乘人员送至县流动观察点隔离观察14天,对不服从安排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渠县要求所有入境的川籍车辆和司乘人员经检测合格、消毒登记后予以放行;对检测体温异常的,交由医疗机构进一步筛查处置;对非川籍车辆一律劝返,不配合的将采取强制措施带至指定地点进行隔离。所有出境车辆和司乘人员须取得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办或工作单位的通行证明,经检测点检测登记后予以放行,未取得通行证明的一律不准出境。

以上3县对户籍车辆在境内通行,亦有相关要求。宣汉县要求,境内所有机动车在县域内行驶,须取得居住地所在乡镇或县级部门(单位)出具的车辆通行证明;渠县要求,境内所有机动车在县域内行驶,须取得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办或工作单位出具的车辆通行证明;大竹县要求,持有居住地所在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开具证明的车辆(含本地籍车)非工作、生产生活急需,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也不得上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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