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消息(叶强平 郑力 记者 游飞)2月13日,记者从理塘县公安局获悉,该局联合理塘县森林公安局查获一起私藏枪支、弹药案。
2月10日12时,理塘县甲洼疫情检测点发现一名徒步形迹可疑男子,卡点人员立即对该名男子进行盘査。在盘查过程中,发现该名男子随身携带的背包内有48发子弹,随即通报县公安局。接警后,县公安局立即由分管刑侦副局长带队前往甲洼疫情检测点,将该名男子带回公安局进一步调査。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维某某某(男、彝族、四川省九龙县人)交代自己私藏小口径子弹48发的犯罪事实。按照侦査民警长期的工作经验,有子弹必有枪的侦查思维,通过对犯罪嫌疑人政策攻心。

最后,犯罪嫌疑人维某某某供述,2016年在九龙县购买了一支小口径步枪和子弹后,于2020年2月10日进入理塘县深山打猎,捕杀野生动物,因捕杀未果,害怕途中被查,将携带的枪支藏于涵洞中。经侦查人员将犯罪嫌疑人带至现场,在其指认下在上木拉通乡公路涵洞中成功搜出私藏枪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维某某某的行为触犯了涉嫌私藏枪支、弹药罪,对犯罪嫌疑人维某某某予以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图片由理塘县公安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