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绵阳法院保障疫情期间审执工作的“干货”,请注意查收!

2020-02-27 21:43:5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陈乐

四川在线消息(付江 记者 祖明远)随着各地企业陆续复工复产,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问题。此前,2月26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中央政法委等五部委联合出台意见,重点围绕完善法规政策、规范执法司法、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优质高效的政法公共服务等方面,提出12项工作举措和具体要求。

2月27日,记者从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出台《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法院审执工作运行秩序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围绕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反映到司法层面的新问题、新矛盾,对该市法院的审执工作作出新要求。该《方案》将于3月1日起在绵阳全市范围内开始实施。

划重点一:严惩犯罪同时注意犯罪嫌疑人家属基本生活保障

《方案》要求,对于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全市法院刑事审判部门应尽快开庭审理。主要包括暴力伤医、车匪路霸、插手物流运输、破坏正常交通秩序、破坏交通设施、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和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囤积居奇、哄抬物价非法经营、疫情防控失职渎职等犯罪案件。

《方案》还提出要注意区别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出现的严重犯罪、一般违法犯罪和企业、民间发生的各类纠纷等各种不同情况,该严惩的要依法从重从快惩处,该从宽的要依法从宽,严格防止过度执法、粗暴执法。

另外,还应该关注犯罪嫌疑人家属基本生活保障。犯罪嫌疑人家属中如若有老人、幼童、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无法独立生活人员的,应及时向告知当地社区,做好社会救助工作,避免出现死亡、残疾等恶性事件。

划重点二:这几类案件可能增多 “复工复产”案件快速审结

《方案》提出,全市法院审管部门要做好“预增”案件审理准备。对已能预测或有较大可能增多的“返退类旅游合同纠纷案件”“逾期履行类合同违约案件”“追索劳动报酬类的劳动争议案件”“索要租金类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公司请求解散、破产类案件”等类型化案件,提前做好案件研判工作。

全市法院建立起“复工复产”案件快审机制。对符合“复工复产”案件标准的,优先排期,快速审理。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旅游、交通、住宿、租赁等行业“复工复产”案件,原则上应在一月内审结,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审结的,应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并报批准。

划重点三:鼓励企业和员工共渡难关,延期或分期支付劳动报酬

对因受疫情影响而发生现金流短暂困难,申请破产、解散或启动“执转破”程序的案件,法院承办人应加大审查力度,主动向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帮助企业通过金融救助等方案避免破产。

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法官要妥善审理追索劳动报酬类劳动争议案件,加大调解力度和创新裁判方式,组织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在企业提供适当担保的情况下,判决延期或分期支付劳动报酬的可行性,鼓励企业与员工共渡难关。

另外,《方案》中还提到,在审理涉疫情防控中因公殉职的医务人员、干部职工、社区工作者或因疫情去世群众财产、继承纠纷等民案件时,应当充分尊重逝者和家属的人格尊严。对于生活特别困难的逝者家属,必要时可在报院主要领导同意后发放司法救助金。

对此,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的疫情对法院通过审执工作完善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也是一场大考。“我们将以此为新起点,比如在司法中如何更好的体现刚柔并济、帮助企业和员工共渡难关、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等方面,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深入探索应急状态下法院工作的新模式,推动经验、政策等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切实服务好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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