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夫妻朝夕相处生怨怼 妻子被打住院向法院求助人身保护令

2020-03-10 19:49:3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何勇

四川在线记者 刘春华

这是一起发生在疫情期间的家庭暴力案件。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大家响应号召尽量呆在家里不出门,平时忙碌的家人,也多了朝夕相处的时间,家人之间原本应该更加感到温馨。但眉山青神县一对夫妻却把在家的朝夕相处变成朝夕相怼,最后发生家庭暴力,妻子被丈夫打得住院,只好向法院救助,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近日,已经是临近法院下班时间,青神县法院家事审判庭法官吴宣肇接到了一名哭泣女子的求助电话:“法官,我老公在家把我打伤了。疫情期间两人只能呆在家,我该怎么办?”

据周某讲述:其与丈夫杨某于2016年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发现杨某有暴力倾向,杨某长期在外打工,双方聚少离多。2020年年初,杨某从外地打工回家后,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二人按要求呆在家中。期间,两人因家庭琐事多次发生争执。3月1日,杨某将周某打伤住院。

接到周某电话后,吴宣肇立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青神县妇联、辖区派出所、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调取相关证据,核实了案件情况。

掌握了初步证据后,吴宣肇法官主动联系了周某,为她提供了心理疏导、引导其释放压力,缓解恐惧、焦虑的情绪,并现场指导周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提交了相关手续。

经审查,青神县法院认为周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于次日上午迅速向杨某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向辖区派出所、村委会发出了协助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通知书。

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明确写明:禁止被申请人杨某对申请人周某实施殴打、威胁、骚扰;责令杨某在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迁出周某居住的青神县某镇某村的家;如被申请人杨某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训诫、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受到法律保护的杨某连声对吴宣肇表示感谢。

青神县法院相关人士表示,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法院将一如既往加强家事案件审判力度,本着司法为民便民的宗旨,积极采取网络电子办公等形式,为家暴受害者权益的维护开通“绿色通道”,切实保护弱势群体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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