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负”2个亿,乐山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

2020-03-13 19:46:5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何勇

四川在线记者王博尔

3月13日,记者从乐山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乐山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下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年2月到6月,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预计减征2.05亿元。

据悉,从2020年2月到6月的5个月时间里,乐山所有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不含已并入职工医保的生育保险叠加费率)实行减半征收,即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缴费费率由6%减半为3%征收,个人缴费部分缴费费率2%不变,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0.5%不变。减征期间,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医保待遇。

本次减征受益对象涵盖乐山各类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减征范围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此外,在减征期间,延期缴纳政策将按照疫情期间省、市有关规定继续执行。延期缴纳的,允许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办,延迟缴纳期间,免收滞纳金和利息,不影响参保人员待遇享受。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