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年刑期
与灭火工作同步进行的是火灾原因调查。2月13日一大早,红原县森林公安局局长赵勇就带队展开拉网式排查,走访了火灾现场周边方圆10平方公里的33户牧户。当天下午17时左右,锁定3名重大嫌疑人。当天夜间,待火灾被扑灭后,对嫌疑人泽让甲进行了抓捕。
火灾发生后,泽让甲也参与了灭火,但直到他被捕前,都没有完全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都说‘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很多牧民认为草场被火烧过,等到雨季来了,草会长得更好。”省草原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周俗说,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为了除去草原病虫害,来年牧草长势更好,不少牧民在牧草返青前还会有计划地放火烧草,因此很多人对草原火不以为然。
在周俗看来,近些年来,国家大力开展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我省牧区草原植被恢复良好,牧草产量提高,但与此同时,草原上可燃物也大量堆积,火灾隐患和风险随之加大,可以探索在特定时段、地点,气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的适当开展计划烧除等方式清理可燃物,但用这样的一场火灾换来来年草场旺盛的代价是巨大的,特别是处在今年这样一个举国上下齐力抗疫的非常时期,更是有可能带来严重的后果,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火灾带来的风险和损失太大了,草场满地都是可燃物,周边又有农牧民居住点,风一来,火势很难控制。”
法庭上,泽让甲终于意识到错误。3月11日上午,红原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经法院审理宣判,被告人泽让甲过失致草原火灾,过火面积超过3万多亩,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构成失火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主观恶意小,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
泽让甲说,这次失火是自己的大意导致,给广大的人民群众、救援人员带来了很多的不便。他表示道歉,希望得到原谅。对于法庭的判决,泽让甲当庭表示不上诉。
经测算,此次火灾造成其牧草经济损失约41万元,间接经济损失主要包括扑救火灾所产生的物力、人力等花费约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