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锦江区今年办结3147消费者投诉举报案受理疫情相关投诉举报1616件

2020-03-15 20:20:0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邓强

四川在线记者 吴亚飞

3月15日,记者从锦江区获悉,目前,锦江区各行各业复工复产正稳步推进,各大商圈的消费活动也不断增加,在此特殊时期迎来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围绕今年消费维权年“凝聚你我力量”的主题,该局一手抓战"疫",一手抓消费维权,全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消费秩序。

据悉,2020年以来,锦江区市场监管局共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3371件,按规定转办3371件,办结3147件。受理疫情相关的投诉举报1616件,已办结1584件。"跟疫情相关的投诉举报主要是涉及口罩等防护用品缺货、价格、质量等问题,还有就是因疫情引发的退费纠纷,物价上涨过快等纠纷。"锦江区市场监管局消保科负责人代庆介绍。

"疫情期间,我们以口罩、药品、酒精、温度计等防疫物资为执法重点,严查特殊时期的假冒伪劣、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及时处理消费投诉举报,着力化解消费纠纷。"锦江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介绍,围绕"凝聚你我力量"的消费维权年主题,区市场监管局还将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等手段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消费知识,积极履行职责,助力打造"国际购物天堂核心区",助推"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建设,确保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近日,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了一起从无资质企业购进医疗器械并经营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口罩行为,对涉事药房进行了从快从重处罚。"我们接到了群众投诉举报,称其购买的“飘安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存在超前标注的情况,并提供了相关证据。"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在接到投诉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涉事药房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飘安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是从无进货资质企业处购进,且没有进货票据及随货同行单;此外,该批口罩存在生产日期晚于销售日期的情况,属于虚假标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区市场监管局给予涉事药房行政罚款50000元,并责令当事人改正,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锦江区委宣传部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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