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视频 陈向前 摄 魏冯 剪辑
四川在线消息(陈向前 记者 魏冯) “通知,到账,只用了3天。”3月16日,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泸州市江阳区万象汇分公司店长郑皓天在忙着处理店内事宜。半个多月前,他们的对公账户,打入一笔4.5万元。
这笔钱,是泸州市发放的第一笔疫情防控保供补贴,也是泸州3家永辉门店的物流费用补贴总和。郑皓天回忆,申请流程并不复杂,只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总公司账号,附上分公司情况说明,就可领取。
据泸州市江阳区商务局统计,永辉超市泸州分店在内,区内24家门店收到疫情保供企业补助资金37.5万元,等疫情结束后,另外2家定点宾馆将收到6万元补助资金。
早在2月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简称”省级13条“),从加大减负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和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四个方面提出13条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提到对涉及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超、连锁便利店等商贸流通企业,市(州)、县(市、区)政府给予物流费用补贴,并未提出明确补贴标准。
4天后,泸州紧随其后,出台《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稳产稳岗 共渡难关的政策措施》(简称“泸州16条”),打捆推出实招,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物流费用补贴标准——如疫情期间每天不间断正常营业经营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的超市,按规模给予不同额度的物流费用补贴。店面面积为3000平方米以上的、1000—3000平方米的、200—1000平方米的,每月每店分别给予2万元、1.5万元、0.5万元的补助。
疫情期间,企业运营情况如何?说好的补贴扶持,都到位了吗 ? 程序繁不繁琐、周期长不长? 记者采访了多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