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消息(周梦颖 记者 魏冯)3月20日,记者从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泸州市江阳区消防救援大队日前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位于江阳区酒城大道某小区有私家车停放在消防车通道,随即,江消防监督人员立即通知私家车主到场,并告知其违法行为,督促立即改正,同时对此次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私家车进行行政处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楼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都是大家的生命通道,请大家一定自觉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有效解决违规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问题,泸州市各地消防部门联合公安、街道等部门对辖区存在占用消防车通道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另外还联合社区、物业对住宅小区内消防车通道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畅通、有无存在擅自占用、堵塞或设置障碍物影响消防车通行,以及消防车通道上是否锁闭以及楼道内是否堵塞等现象进行了检查。同时,制作了消防车通道模版,指导各小区划定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树立消防车通道标志,张贴相关标识标牌和通告。
此前,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出《关于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城管执法部门、公安交警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同时要求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车通道的维护管理职责。
截至目前,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已解决部分住宅小区存在的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110向消防救援部门、交警部门或城管执法部门举报。
下一步,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将持续深入各小区开展消防车道专项整治工作,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各小区消防车道畅通。
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