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明星”当主讲嘉宾 成都青羊区法律服务“云平台”开出“直通车”

2020-03-21 22:01:4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陈乐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张红霞)3月20日,成都市青羊区产业功能区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抗疫惠企政策直通车”走进中国成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费支持政策进行了线上直播解读和实时互动。

直播邀请四川省税务系统第三届“赛比争”专业骨干、青羊区税务局黄杰翔作为主讲嘉宾,直播主要围绕“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等四个方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部署出台的三批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税费优惠政策,省内出台的相关的优惠政策进行解读,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准确掌握各项税费政策,帮助纳税人纾危解困,共同渡过疫情难关。

“各位纳税人和缴费人,大家好,我来自青羊区税务局。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部署出台了三批共计17类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税费优惠政策,我省针对省内纳税人缴费人推出4项特有支持政策。这21项疫情防控税费支持政策覆盖范围广,优惠力度大,内容非常丰富。为了便于广达纳税人和缴费人及时了解并享受这些优惠,咱们省税务局已经将这21项汇编成册,大家可以访问四川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或者现在扫描右侧的二维码,下载实时更新的政策汇编电子版。”黄杰翔做着详细介绍。

“我公司是一家小型劳务派遣公司,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此前我公司选择了5%差额缴纳增值税,请问,支持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出台后对我公司适用吗?”一家企业代表问道。

主讲嘉宾接“题”解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因此,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贵公司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减按1%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在近两个小时的直播互动中,主讲嘉宾黄杰翔对免征个人、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免征关税等适用条件和范围进行了详细解答,并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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