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余如波
德阳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税务局等部门起草了《关于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今年3月20日印发实施。这是4月15日上午,记者从德阳市打击欺诈骗保暨“两险合并”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德阳市医保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程必伦主持发布会。据悉,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将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即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险种仍然保留,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不增加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此外,通过实现两项保险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提高行政效率,降低管理运行成本。
“两险合并”有何具体政策?德阳市医保局副局长何道钰介绍,一是明确两项保险覆盖的范围。德阳市所有用人单位同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二是明确缴费基数和缴费费率。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本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之和的7.2%缴纳两项保险费,其他用人单位按本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之和的7.5%缴纳两项保险费,在职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以个体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参加生育保险,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按本人缴费基数的9%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是明确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支付标准、生育津贴支付期限仍然与合并前保持不变。其中,按照7.2%缴费的用人单位不再支付生育津贴;其他参保单位人员,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的工资不重复享受。
此次发布会还介绍,德阳市于4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此次集中宣传月将重点宣传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各地医保服务协议严重违规及欺诈骗保违规情形认定及处理条款,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举报投诉渠道及举报奖励办法,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查处情况,医保待遇及报销、异地就医、医保药品等政策问答。
2019年,德阳市开展了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全市全覆盖稽核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170家,限期整改623家、暂停服务协议346家、取消服务协议36家,移送公安机关涉嫌欺诈骗保案件线索7件,追回医保基金和处违规违约金共2011万元。下一步,德阳市医保局将加快推进医保基金智能监控示范点建设,及时形成工作经验,推动医保智能监控工作提速增效。强化医保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纪检、公安、财政、卫健、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积极营造基金监管社会共识,强化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