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立法推进节约用水 《四川省节约用水办法(草案代拟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2020-04-16 11:03:2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覃贻花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黄大海)四川拟通过立法节约用水工作走向法治化和规范化。4月16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日前,省水利厅起草的《四川省节约用水办法(草案代拟稿)》已完成,已公布在省司法厅官网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5月11日。

省司法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四川省节约用水办法》(草案代拟稿)是强化取水和用水全过程管理的一部专门性地方规章,是推动我省节约用水工作走向法治化和规范化的重要举措。《办法》重点规范节约用水管理主体的责任,明确节约用水管理主要制度,指导节约用水措施实施,明确节约用水保障措施,约束与限制浪费水行为。

据了解,我省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2616亿立方米,相对丰富,但人均只有2100立方米,且时空分布不均,季节性、区域性、工程性和水质性缺水问题突出,水资源利用效率与国内先进水平相比存在一定差距,水生态水环境不容乐观。据2018年四川水资源公报显示,我省人均低于500立方米的市州有内江和遂宁,500至1000立方米的有成都市、自贡市、南充市、广安市,1000至2000立方米的有泸州市、德阳市、宜宾市、达州市、巴中市、资阳市。

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我省的节水立法工作比较滞后。目前,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已有25个省出台了节约用水条例或者办法。近两年出台的有:《青海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江西省节约用水办法》、《辽宁省节约用水条例》、《湖南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贵州省人大近期也审议通过《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四川、湖北2省制定有城市节约用水管理相关办法或条例。海南、西藏、新疆、甘肃等省(市、自治区)目前尚未制订任何节约用水相关的办法或条例,没有专门节水立法的地区也正在加快推动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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