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刘春华
4月23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签订《川渝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交流合作协议》,确定从8个方面构建知识产权司法互联互通体系,优化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川渝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促进作用,加快推动川渝两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一体化发展,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共建知识产权双城保护圈。
保护一体化 促进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统一
根据协议,未来川渝两地法院将共同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围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积极开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交流协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展互助、合作共赢,促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为两地共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携手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建立促进法律适用统一的协作机制。加强两地法院司法审判实务交流,通过不定期审判业务研讨,联合发布会议纪要、审判白皮书、典型案例等形式,做好法律适用分歧问题的发现汇总、协调研判、意见反馈等工作,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统一赔偿标准、保护尺度,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统一立案标准、证据规则和量刑指引,在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中统一司法裁判尺度,进一步促进川渝地区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统一。
建立知识产权案件保全合作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案件保全特别是行为保全审查标准的研究,形成统一的保全执法标准。加大异地保全协助力度,完善异地保全通报和保障制度,形成异地保全工作合力。
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案件信息、调研成果等的合作交流,建立法律适用信息常态化共享机制,加强审判信息互通,及时传递法律适用规范性文件,及时通报涉两地重大影响案件、重大敏感案事件。充分应用川渝地区法院信息化发展成果,推进实现川渝地区涉知识产权司法大数据共享互通,拓展数据分析、反馈、应用渠道。
加强互通共享 推动鉴定成果相互认证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还与重市高级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保护会商研讨、审判机制改革、人才培养交流、与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等的联系机制建设达成一致,在未来一起共建知识产权双城保护圈,打造西部知识产权保护法治高地。
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会商研讨机制。每年召开知识产权审判联席会议,重点研究解决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的重大司法事项、司法需求、司法政策和重大疑难法律适用问题。加强对两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发展规划的研究制定和推动实施,加强对落实重大部署、重要工作、重点任务的协作推进和共同宣传。
建立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改革协作交流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机制改革信息互联互通和经验交流,发挥司法改革集聚地的先发优势,在推进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中加强协作交流,共同开展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改革重大课题调研,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知识产权司法机制改革创新经验。
建立区域人才培养交流合作机制。建立川渝地区知识产权审判人才库和专兼职师资队伍,加强川渝地区法院知识产权教育培训交流力度。建立川渝地区知识产权审判人员交流轮岗挂职机制,推行人才交叉培养协作机制,实现人才资源互通互融,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审判队伍专业化水平。
建立与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等的协调联系机制。加强与两地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版权局、海关、文化执法等知识产权 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增进川渝地区知识产权司法、行政资源共享。推动知识产权鉴定、评估、翻译等中介机构成果的相互认证,实现知识产权技术专家咨询库信息共享。